近日,黄岩行政执法辅助人员陈旖旎,通过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领到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工作证”。
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补充力量,为城市健康有序运行做了大量工作。近年来,黄岩区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正规化职业化建设,但是执法辅助人员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仍有发生。
随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开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下沉,辅助人员如何更好地管理?不久前,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和区委编办、区司法局联合发文《黄岩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执法辅助人员的职责、权利和禁止性行为。
《管理办法》施行后,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将统一组织考试,各行政执法机关不得自行聘用执法辅助人员,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保证执法辅助人员的素质。
不仅如此,执法辅助人员除了参加岗前和部门的在职培训制度、日常训练,还要参加由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组织的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课程由司法行政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共同制定。
《管理办法》还为执法辅助人员划红线,比如“行政执法的立案、受理”“开展行政执法的现场核查和调查取证”“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都是明令禁止的行为。
执法辅助人员没有执法权,那么他们究竟要做哪些事?他们做的事十分繁杂,包括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接受或受理申请,参与调查核查;对违法行为劝阻、制止、督促改正;承担档案整理、执法接线查询、窗口接送材料、信息采集与录入等事务性工作。他们还承担着“沟通渠道”的职责,收集并及时反映单位、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实际上,前几年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就对执法辅助人员开展过“持证上岗”工作,但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后,向乡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大量增加。不同于以往城市管理,如今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辅助人员要接触更为繁杂的业务,综合行政执法辅助队伍的作用将更加突显。
据了解,《管理办法》并不限于执法部门的执法辅助人员,还包括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辅助人员。执法辅助人员工作满一年后才能参加辅助执法证的培训考试,有效期三年。
(转载自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