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事关职工生命、企业生存和社会稳定的民生大事,为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现曝光黄岩区2025年第二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希望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1.台州大昌特钢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即上岗作业等行政处罚案
2025年2月13日,台州市黄岩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台州大昌特钢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临时作业人员陈某某正在电焊作业,其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2025年3月13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台州大昌特钢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台州市黄岩腾庆塑模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即上岗作业行政处罚案
2025年2月13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台州市黄岩腾庆塑模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康某某正在进行气割作业,其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2025年3月13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台州市黄岩腾庆塑模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台州市黄岩开星塑料模具厂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政处罚案
2025年4月25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对台州市黄岩开星塑料模具厂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该厂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章某某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2025年5月12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台州市黄岩开星塑料模具厂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4.浙江台州市嘉诺模具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政处罚案
2025年4月6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对浙江台州市嘉诺模具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宋某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2025年4月21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浙江台州市嘉诺模具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5.台州市黄岩永军模具热处理有限公司澄江分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行政处罚案
2025年4月16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对台州市黄岩永军模具热处理有限公司澄江分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安全管理台账中,2月20日中介机构开出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中指出的电源线未从配电箱指定位置接入,4月16日检查中发现该隐患未整改到位,该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2025年5月6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台州市黄岩永军模具热处理有限公司澄江分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黄岩区应急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