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区二手房市场复苏回暖明显,二手房交易活动频繁。然而,个别房地产中介为追求短期效益,发布不实房源信息、虚假价格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也有所抬头。
市民孙先生反映,在浏览线上房产信息平台时,经常能刷到看似“性价比极高”的房源,在实际联系中介后,看房前中介要求缴纳“委托费”,看房过程中发现中介发布的房源图片与实际房屋状况不符,且向自己隐瞒房屋“已出租”的情况。
另外,房地产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某地产公司反映,有中介机构发布该楼盘有“工抵房”八折销售的不实消息,引发了众多业主不满情绪,严重影响了该楼盘的正常销售。
“中介机构发布不实消息的手段多种多样,主要有:使用虚假房源图片,将装修精美、面积宽敞的房屋照片伪装成待售房源照片;虚报房屋价格,以低价引流,告知该房源已售罄,转而被推荐其他高价房源;虚构房源,利用夸大误导性描述进行宣传等。”房地产事务中心中介管理人员叶杭莉说,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不实信息,将被处以三万元罚款,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计入信用档案,同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将处以一万元罚款。
“中介机构发布不实信息,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房决策,还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最终影响的是消费者对中介行业的信任,伤害的是整个中介行业形象。”区房地产事务中心副主任张侠表示。
区房地产事务中心提醒消费者在面对各类房产信息时,应保持谨慎,提高辨别能力。若发现中介机构发布不实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房地产中介机构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正当诚信经营。接下来,区房地产事务中心将加强中介经营行为巡查,综合运用约谈告诫、责令改正、公示曝光等方式进行惩戒,规范中介行业虚假信息乱象,推动房地产中介市场将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