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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台州“十二五”科学发展开局起步提供有力保障
2011年01月17日 08:38 来源:台州日报 【进入论坛】

——中共台州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台州市第三届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工作报告

 陈章永

  (2011年1月5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台州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0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市委积极应对复杂形势,坚持一手抓“四大战略”的全面实施,推动科学发展,一手抓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机关全面履行职责。各级各部门紧贴中心工作,落实项目化管理措施,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坚持服务大局,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服务保障力度加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及时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通知》,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市、县(市、区)两级79个重点项目实施联合跟踪督查,提出督查意见205条。加强对中央和省新增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57个。向87个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派驻纪检监察员,对79项政府投资工程进行审计,核减工程造价2.16亿元。加强对支持青川50个项目的监督检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并整改问题108个,查处串标、围标等案件7件,追缴土地出让金1000多万元,制定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等28项制度。清理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32个,涉及金额2000多万元。

  (二)作风建设不断深入。扎实开展以“机关服务基层、干部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各级机关服务队下基层服务15583次,破解难题5599个,落实帮扶资金9.15亿元。对市、县(市、区)621个关键岗位实施跟踪督评,提出整改问题426个,有45个岗位受到黄牌警告,社会各界对部门关键岗位的认可度达79.8 %,比上年提高6.1个百分点。受理作风和效能投诉1259件(次),追究效能责任268人。扎实开展“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实施重大项目联合审批试点,推行全程代理、网上审批等制度,强化电子实时监察,行政审批提速三分之一。开展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提出评议意见105条。

  (三)廉政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深入开展“践行《廉政准则》,提升从政道德”专题教育,组织10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廉政准则》学习会并开展大讨论活动,开展宣讲219场(次),印发《廉政提醒文选》13000多册,150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了知识测试。加强警示教育和重点岗位廉洁指导工作,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375名新任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参加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班。全市有139人(次)主动上交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折合人民币231.3万元。在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推行财务公开和接待费公示制度,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6%。进一步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出国(境)费用同比下降32.9%。建立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引导机制。全面开展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和纠正56名党政干部和事业单位人员违规参与房产交易行为,给予批评教育38人,责令书面检查9人,诫勉谈话9人,上交和追缴款项503.3万元,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房产交易行为的规定。

  (四)监督制约工作得到强化。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检查考核,责任追究8人。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市、县(市、区)两级纪委负责人与441名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对117名领导干部实施诫勉谈话,5319名领导干部参加了述职述廉,140多名县处级党政正职公示了年度述廉报告,36名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向市和县(市、区)纪委全委会报告党风廉政工作,接受委员的询问和评议。认真实施部门正职“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对63名党政正职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对8个县(市、区)的巡视工作。认真落实特邀纪检员、特邀监察员、效能与行风监督员制度。开展“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清理审查市本级反腐倡廉制度95项,废止11项,修订15项,新建制度12项。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五)查办案件工作有序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565件(次),立案1380件,涉及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6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62人,其中开除党籍509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4人。同时,为190名干部党员澄清了问题。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案件审理、案件监督和申诉复查工作。坚持接访、疑难信访包案等制度,加强基层纪委办理实名信访举报工作。建立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限时告知责任制,切实抓好党纪政纪处分的监督执行。加强案件剖析和警示,向16家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建议书。

  (六)纠风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全市6个县(市、区)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35家县及县以上医院全部参加药品集中采购,降价总金额1.16亿元。查处学校乱收费案件23件、金额169万元。对55个项目、71.63亿元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整改违规问题20个,涉及金额1000多万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案件55件,清退违规经费400多万元。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617件、金额1810万元。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4个。进一步办好“阳光热线”,受理群众热线电话1550个,解决问题1220个。

  (七)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加强。全市有105个乡镇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服务点277个。开展“廉洁村”创建活动,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建成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2个,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县1个,市级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乡镇30个、村(社区)974个,评定“四星级”以上“廉洁村”1329个。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完成村监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对109个省级和市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实行跟踪问效。国有企业、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

  全市纪检机关深入开展以“抓监督、送服务”为重点的“机关服务基层、干部服务群众,争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贴心人,争创学习型纪检组织”和“创先争优”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和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完成对700多名专职纪检干部两年一轮的培训计划。加强纪检监察事务公开。市和县(市、区)58个机关党委全部建立了机关纪委。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向市纪委全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进一步形成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

  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是全市上下、方方面面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中共台州市纪委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党代表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及关心支持台州反腐倡廉建设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少数领导干部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够有效、执行还不够有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纪检机关自身队伍建设与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地方,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1年主要任务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我市形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主攻沿海、创新转型”这一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台州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全力保障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切实维护政令畅通。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攻方向和重点内容,紧紧围绕“四大战略”的深入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集聚区平台建设、重大项目推进、生态环境整治、民生保障和改善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新型城市化先行区、海洋综合开发体制改革试验区等重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支援新疆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惩防体系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纪律保障和问责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换届纪律。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抓好换届人选的廉政考核工作,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二)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建设长期性、基础性工作

  继续抓好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以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组织开展“学习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专题教育活动,总结宣传王益群同志等一批勤廉兼优的正面典型。举办反腐倡廉成果展览,繁荣廉政文艺作品创作,积极传播廉洁理念,深入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严格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和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纪委全委会询问和评议、党政正职廉情报告公示和经济责任审计、党代表测评“两委员”等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两项规定”,实行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县级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形成整体监督合力的工作机制制度。

  继续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中央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的监管。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坚决制止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加强对“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有关部门和人员失职渎职行为,促进生态环境建设中突出问题的进一步解决。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举办活动的行为,坚决纠正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举办活动或以开展活动为由滥发钱物的问题。继续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力度,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继续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坚持和深化民主恳谈、下访约访接访、结对帮扶、联系基层蹲点调研等制度,督促和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开展问计于民、服务承诺、破解难题等活动,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从领导机关做起,大力整治文风会风,精简会议和文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深化完善公务接待费公示和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积极探索切合我市实际的公务用车新制度。

  继续抓好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坚持和完善惩防体系项目化管理,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政、投资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廉洁机关”建设。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不断提高审批项目集中度和审批效率。稳步推进差额选拔干部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范围。全面取消预算外收入,在全市预算单位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制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开展市级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继续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中心镇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务、厂务、村务、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严肃信访工作纪律,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疑难信访调解机制,着力解决一批复杂疑难信访。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着力解决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评议部门和行业风气等工作,认真推进新一轮“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对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决纠正企业领导人员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或特定关系人获取非法利益等行为。开展对城市社区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三)着力解决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进一步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刑事处罚、经济处罚和资格处罚力度。注意查处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改进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查处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认真落实党纪政纪决定执行工作限时告知责任制。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案特点、原因和规律,努力为廉政教育提供教材,为制度建设提供依据,为实施监督提供重点。

  2.深入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解决工作不主动、办事不用心、履职不尽责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问勤、问廉、问责、问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绩效管理制,探索建立重大项目代办制,继续深化部门关键岗位和乡镇干部勤廉情况跟踪督评工作。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建立村(社区)办事代理员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社区)四级便民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活动,继续实施重点工作(项目)联合跟踪督查制度。加强对公开电话、承诺办理等服务举措落实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党政干部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加强明查暗访,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着力解决机关作风、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

  3.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干预制度,进一步解决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拓宽发现渠道,通过责任制检查、干部考察、经济责任审计、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以及经常性的执纪监督工作,全面梳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建立干部监督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系统,建立健全干部提拔、岗位调动、分工调整、重要节日、个人重大事项等关键节点的谈话制度,把提醒教育、风险防范贯穿于干部的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贯穿于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之中,切实做到治病于初始、防患于未然。

  4.建立完善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制度,进一步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规定》,针对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和公共资产管理等“三公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实际,制定出台国家工作人员在“三公领域”的禁止性规定,建立健全利益公开、利益回避、离职后行为限制、全程审计等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加强《廉政准则》配套制度建设,适时组织开展一次对《廉政准则》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促进《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坚决整治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谋取各种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5.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问题。巩固和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认真贯彻《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认真抓好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和工程建设效能监察工作,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审计制度和项目代建制度,全面落实电子监察、日常监管、诚信市场建设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向重点工程派驻纪检监察员和委派会计工作,健全工程建设“黑名单”制度,探索加强工程建设标后管理工作。

  6.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进一步从源头上解决“小金库”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房出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专项清理,严肃查处在房产出租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全面推行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公开,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公开、统一、规范的原则,制定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房出租管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的规定。 

  7.深化“廉洁村”创建工作,进一步从源头上解决农村信访、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等问题。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信访提醒教育,增强村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切实抓好村级民主决策“五步法”、村级财务“轮审”、村级财务逐笔公开、小额工程招投标、村干部问责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以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重大事项议决、重点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规范村干部廉洁履职行为。认真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选齐配强班子,加强业务培训,健全工作规程,充分发挥村监会的作用。

  三、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级党委和纪检机关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牢记使命,认真履职,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搞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发现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坚持创新实干。各级党委和纪检机关要进一步坚定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解放思想,开拓视野,坚持服务保障科学发展不动摇,坚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动摇,坚持有效防治腐败不动摇,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克难攻坚,争创一流。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心思放在抓工作上,把精力放在干实事上,把功夫下到破难题上,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营造好办事快办事的政务环境和扬正气守纪律的干事创业环境;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从群众最希望办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利益受损的人和事查起;把减少腐败作为第一目标,立足于教育,立足于防范,抓紧建立和完善严密、可行、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三)强化自身建设。各级纪检机关要巩固和深化“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深入实施“素质提升工程”,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着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着力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市、县(市、区)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纪委规范化建设,加强国有企业和高等学校纪检组织建设。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努力在党员干部和群众中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可信、可敬、可亲的形象。

  各级党委要以换届为契机,把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干部选配到各级纪检机关领导班子中来,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关心纪检工作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和上级纪委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坚持惩防并举,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奋发有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台州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  【编辑】: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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