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文件
黄食安委〔20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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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7年黄岩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2017年黄岩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黄岩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2017年黄岩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省、市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构建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助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强化“双安双创” ,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一)积极行动,明确目标。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区和国家农产品质量放心县“两个创建”,明确创建活动是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纲领、总抓手,坚持“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服务于创建”的总体思路,以创建活动带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二)狠抓落实,加大投入。加强统一领导,完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建立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创建工作,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多城同创”范畴。配足配强创建办工作力量,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加大创建工作投入,充分保障创建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突出重点解决检验检测、基层执法、风险监测等能力不足问题,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装备设备、基础设施等建设。
(三)细化责任,强化督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解,定人、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限,保证创建工作的每项细则、任务按时、按量达标。制定创城宣传方案等系列专题方案,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建立科学、完善的创建工作督查考评体系,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的工作机制,定期督查、专项督导,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效如期推进。
二、强化基层基础,抓实基层监管能力
(一)深化基层建设。按照“15个一”的标准,扎实推进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在去年完成10个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再完成5个。将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基层监管能力的有力抓手,加强组织机构、监管队伍、基础设施、监管保障、管理机制建设,完善监管信息化装备和监管工作。
(二)推进市场监管平台建设。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在乡镇(街道)整合市场监管、农林等部门职能相近、职责交叉的业务,搭建“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的信息互通、工作互联的市场监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由乡镇(街道)食安办负责。充分运用市场监管平台,深化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将平台和网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真正发挥出基层监管强大效用。
(三)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一线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协管员业务培训2 次以上,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绩效评价。完善以绩效评价为基础的协管员(信息员)报酬补助机制,大力宣传协管员优秀事迹,充分调动广大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开展“两禁一超”专项整治。聚焦畜禽水产品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开展畜禽水产“两禁一超”专项整治行动。注重部门协作,加大专项抽检力度,跟进实施检打联动,加强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清理违法违规网站,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我区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使畜禽水产“两禁一超”专项整治抽检合格率明显提高。
(二)收尾餐桌安全治理行动。按照省、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继续推进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六大提升工程” ,细化隐患清单,落实整治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全面完成年度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进口食品、“三小一市场”和餐饮具及食品相关产品整治提升各项任务,确保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圆满收官。认真总结经验,固化整治成果,构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三)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认真排摸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现状,找准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严打行业“潜规则”,坚决消除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推进农村家宴中心建设,增加农村食品安全知识供给,让广大农村与城市一道共享食品安全发展成果。
(四)深化食品安全“五百工程”。2017年是五百工程重点推进出实效的年份,通过五个百家示范工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典型,引领带动全区食品行业规范生产经营。建立完善五百工程配套制度和举措,争取召开现场会,高强度、大力度地推进五百工程。落实省政府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扎实实施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深化学校食品安全组织管理等7个方面规范化建设。
(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抓住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开展多部门联合集中整治和打击。始终保持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高压严打态势,形成食品生产经营者敬畏法律不敢违的强大威慑力。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协调联动机制,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密切部门交流,组织联合执法,增进工作合力,确保对各类案件处理依法、到位。加强打击食品犯罪专业化队伍建设,并强化工作力量。
四、强化源头治理,全力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业标准化提升行动,力争2017年底全区标准化实施率达62%以上。开展草莓、杨梅、铁皮石斛等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安全风险管控“一品一策”行动。稳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积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实施绿色生产,全面推进“肥药双控”工作,大力提高肥药有效利用率。开展“绿剑”春季集中执法行动以及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假劣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违法行为。围绕“一块肉、几颗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抓禁限用农药治理,以农药和叶面肥为主开展隐性成分专项执法检查。深入整治养殖场使用禁用兽药、滥用抗生素等行为,严厉打击生猪私屠乱宰行为。推动开展智慧农业监管模式,完成省级示范点建设。
(二)强化初级水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继续大力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标准化养殖基地等建设,着力提升水产养殖标准化水平。探索开展初级水产品产地准出(合格证)管理的相关工作。全面完成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深化对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滥用保鲜剂等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主要水产品“三品一标”基地质量安全可追溯工作;主要水产品标准化率达到60%,主要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不合格产品追溯查处率达到100%。
(三)完善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对接机制。贯彻实施《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在我区继续探索推进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快建立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依托基层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督导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过程中的产地证明真实、有效。
五、强化全程管控,严防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在大型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HACCP)体系,鼓励获得认证,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受权人制度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管理、主体责任自查报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等制度规范,坚持“1+3”监督检查模式。按照“五有”、“五到位”要求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在“智慧监管”平台上搭建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科学防范风险,抓好“一高一特” (高风险食品和特殊食品)重点食品和“一大一小”(大型企业和小作坊)重点主体监管。进一步完善抽检监测工作体系和制度机制的建设,规范落实核查处置要求。继续开展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依法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规范管理。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及标准宣贯,强化食品相关产品事中事后监管,筛选重点监控企业,从原料使用把关和生产环境条件两方面规范企业行为。
(二)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抓好市场主办方和经营单位“双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市场及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信息档案,依托智慧监管系统建立统一的信用分级分类标准。巩固深化“双体系”建设成果,拓展免费快检服务功能,推广农贸市场电子化追溯,实现城区农贸市场追溯体系、快检体系覆盖率达95%以上。推进“五百工程”建设,全区累计建设9家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完善基层巡查和市场协管考评“双机制”。建立食品流通风险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食品流通智慧巡查,2017年风险清单总体实施率80%以上。推进大型商超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行大型商超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实施大型商超风险清单管理,计划到2017年底实现大型商超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和风险清单管理实施率达100%。
(三)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全面实施餐饮重点单位主体责任痕迹化管理工作,按照市“餐饮重点单位双轨责任制管控模式”,把落实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作为第一要务,抓培训提素质,研究实施餐饮企业主体责任痕迹化管理智能监督模式,探索大数据分析查询系统,全方位管控风险。开展以“严打重治”为核心的餐饮无证照清理打击专项行动。加强网络订餐监管,强化对互联网订餐等规范力度,继续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研究实施网络订餐违法行为智能监测工作,与“饿了吗”总部合作,把“台州阳光餐饮”社会共治平台推向社会,提高公众参与度,满足消费者知情权。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百家农家乐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工程”。
(四)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力度。把大力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明确工作目标,完善相关制度,培养专业检查队伍,提高检查质量和水平,增加检查结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以风险控制为中心,以隐患治理和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为重点,构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六、强化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一)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按照“全面整合、共建共享、明确责任、建立机制”的要求,继续推进三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能够满足监督抽检常规理化、微生物指标定量检测等需求,扩展快速检测能力,同时能为当地企业和产品提供委托检验服务。探索推进食品安全检测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平台资源共享。鼓励引导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健康发展。扩大抽检覆盖面,食品安全检验经费至少能够支持4批次/千人口?年的检测样本量(不含快速检测,包括各级抽检样本量,其中本级承担的抽检批次数以1200元/批次计)。及时发布抽检信息,加强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
(二)提升风险监测能力。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达到1 件/千人口。梳理分析风险监测信息,定期会商、通报风险监测结果。系统开展风险隐患和重点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和分析研判,开展风险交流和健康宣教。继续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备案及时率100%,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专项行动。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应急装备建设投入,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推动乡镇(街道)、部门间应急演练,建立应急处置协作配合机制。完善突发事件中舆论引导机制,坚持舆论引导与突发事件处理同步、处置程序与新闻发布协调同步,推动形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合力。提高信息化舆情监测效能,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扩大舆情监测有效线索。
(四)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研究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和农产品、食品追溯系统建设,统一技术标准,共建共享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监督抽检等信息;同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运用“食安通”APP监管手段,开展日常巡查、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等工作,3月底前实现APP巡查全覆盖。加快推动电子追溯系统基本覆盖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
七、强化社会共治,突出重点发动群众参与
(一)出台实施方案。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出台《黄岩区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施意见》,建立全区共治共享的工作协调机制,搭建我区食品安全共治工作新格局。
(二)拓展共治渠道。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深化食品安全“四个你我”活动,组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借助社会组织的力量,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团结和带领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健康发展,协助监管部门规范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食品产业良性发展。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续保和提质扩面工作,确保涉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学校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率达到60%以上。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形成食品安全金融征信覆盖全区域、全环节,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损”的社会氛围。
(三)深化宣传教育。加强食品安全法治教育,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建立定期新闻发布制度,推动业务工作计划与新闻宣传策划同部署,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完善食品安全宣传科普阵地建设,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宣传力度,每个乡镇(街道)宣传站建设2个以上。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大力推进政企共建科普基地。完善自媒体宣传平台,扩大影响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四进”(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基地)等主题活动。
八、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协调督查工作机制
(一)加强综合协调。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食安委日常运行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加强各级食安办力量,提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水平。深化部门间、区域间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刑衔接、应急联动等机制建设
(二)强化督查考核。完善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平安黄岩”等考核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提高权重。健全全过程考核机制,加强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探索差异化考核和第三方评价考核机制,改进日常性考核和暗访工作方式方法,推动食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