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浙江在线-黄岩支站 
您现在的位置: 黄岩新闻网  >  文化黄岩  >  人文
1978-2012年黄岩企业改革史
2021年09月15日 11:48 来源:今日黄岩 【进入论坛】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会全,是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伟大的转折,是改革开放的开端,黄岩的改革开放也从这里拉开序幕。

  一、推行企业厂长负责制的试点和全面实施

  1986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全民所有制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开始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进行全面改革,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进入厂长(经理)负责制时期。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1988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公布、自1988年8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1986年7月15日,中共黄岩县委组织部、黄岩县经济委员会以[县委组(1986)第43号][黄经字(1986)142号]的文件,转发省委组织部、省计经委《关于实行厂长负责制试点企业的干部管理问题的意见》,对实行厂长负责制试点企业的干部任免问题提出意见,授权厂长决定中层干部的任免或聘用、解聘。1986年9月28日,黄岩县人民政府以[黄政字(1986)221号]文件,颁发《关于实行厂长负责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必须具备的条件、审批权限、厂长任期、考核监督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1985年4月到1986年1月,经台州地区计经委批准,黄岩县经委把黄岩通用机械厂、黄岩有机化工厂列入第一批试点企业,把黄岩轴承厂列入第二批试点企业;1986年7月,又把黄岩电机厂等11家企业列入试点扩大企业;1986年8月,再把黄岩罐头厂列入试点扩大企业。

  1987年8月,国家经委等三部委召开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国国有企业领导制度改革已经从试点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截止1988年10月底,全县25家全民预算内工业企业,全面实施了厂长负责制。

  在厂长负责制下,在企业的厂长(经理)、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三个权力主体中,厂长(经理)的权力得到极大提升,“一厂之长,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厂长统一指挥,及时决策,行使经营决策权、生产指挥权、人事聘用权、奖惩权等。例如,1986年1月,黄岩轴承厂试行厂长负责制后,县委任命朱锋同志为厂长,他主持制定年度方针目标、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计划、安全目标管理、质量目标管理、技术改造计划、新产品开发计划等,调整机构设置,聘用中层行政干部,制订奖惩办法,实行奖励与效益挂钩。在生产经营上,坚持“三上一提高”的方针:上品种、上质量、上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加强新产品开发,轴承的品种从单一发展到10多种系列;采用国际化标准,实行全面质量管理,201、202轴承产品创部级产品。强化企业管理,提高企业规模。1986年实现利润125万元,比1985年提高74%。朱锋荣获1986年度“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浙江省劳动模范”。

  二、稳定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3年3月2日,黄岩县政府转发省政府批转集体商业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意见。县政府指出,我县商业、供销、粮食等部门都进行了试点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按照省府文件精神,全面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截至1987年年底,黄岩国营和县属集体工业企业89%落实了承包经营责任制。

  1990年3月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继续推行和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通知》[浙政(1990)3号],对全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继续推行和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组织实施新一轮的承包的指导思想、承包主体和承包期限、承包的主要内容和形式、承包基数、完善承包合同考核指标、经营者的确定、合理确定经营者的收入、审计和兑现、增强企业风险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等问题,提出明确的指导性意见,提供了政策性依据。

  截止1990年年底,黄岩市全民预算内工业企业,全部实施承包经营责任制。例如,1992年9月3日,黄岩八一通用机械厂同黄岩市财政局、黄岩市工业局签订承包经营责任合同,规定承包期限5年,实现利润指标600万元,并规定完成的技术进步指标、生产经营指标,以及超收分成、短收自补和留利分配方法、对经营者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奖赔办法等。从而调动了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超额完成了利润指标。

  1990年10月18日,黄岩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国营商业和供销社企业继续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意见》[黄政办发(1990)145号],指出要加强对国营商业和供销社企业新一轮承包工作的领导、总结上一轮承包的经验,兴利除弊,加以完善。截止1991年年底,全市国营商业和供销社企业85%实施了新一轮承包经营责任制。

  1990年7月13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改办等单位《关于县以上集体工业企业进一步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意见》[浙政办发(1990)16号],对全省县以上集体工业企业进一步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推行新一轮承包的主要内容、期限和考核指标、基数、完善承包办法、发包方与承包方、新一轮承包企业的经营者的确定、经营者的收入、审计和兑现、增强企业风险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和政策性安排。

  1990年9月25日,黄岩市二轻局等单位发布《关于实行二轻企业第二轮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奖赔办法的通知》[黄二轻(1990)109号],完善了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奖励和处罚方法。截止1990年年底,全市100余家二轻企业,80%以上落实和完善了承包经营责任制。

  三、转换企业内部经营机制

  虽然承包制在当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是承包制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1990年12月,党的十三届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会议再次提出国有企业应当实行政企分开,将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以建立富有活力的国营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1991年9月中央工作会议强调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同年11月15日—16日,黄岩市委召开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中央、省委工作会议和地区企业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和部署进一步搞好国营、二轻、集体骨干企业。1991年11月26日,市委、市政府在八一通用机械厂开始企业“两项制度”改革试点。

  1992年4月9日,黄岩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黄岩八一通用机械厂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黄政发(1992)26号],要求八一通用机械厂全体干部职工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进度,按照总体方案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逐步形成“职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工资能升能降”的新机制。截止1992年6月底,该厂根据总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了“两项制度改革”,并提供了试点经验。

  1993年4月23日,黄岩市工业局发布《关于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加快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工字(1993)第97号],要求所属国有工业企业党组织,认真组织学好《条例》,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充分运用《条例》赋予的经营自主权,主动进入国内外两个市场竞争,紧紧依靠广大群众贯彻落实《条例》;建立新产品开发奖、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奖、出口创汇奖、引进资金奖、扭亏增盈奖、兼并企业奖、规模发展奖等专项奖励,大力促进工业发展;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搞活流通企业,增大开放力度。全市工业系统掀起了认真学习《条例》,贯彻落实《条例》,转换经营机制的热潮。例如,1993年10月,黄岩橡胶助剂(集团)有限公司,实行公司和工厂两级法人的经营体制,划小核算单位,公司为一级法人,一个头对政府承包,保税利上缴和国有资产增值,一个头“工效挂钩”不变;所属第一化工厂、第三化工厂、市化工厂作为子公司,为二级法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公司负责。以此模式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尝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新方向,即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正式进入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改革阶段。

  1995年3月15日,浙江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百家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1995)4号],黄岩罐头食品厂、浙江利民皮鞋总厂列入试点单位。

  省政府两次在杭州召开“黄罐”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协调会,帮助协调解决“黄罐”发展所需的资金,研究减少历史包袱,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等问题。1997年7月11月,黄岩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黄岩罐头食品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黄政办发(1997)102号],为该厂的试点工作提供政策、项目和资金的支持。

  该厂根据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制订企业“九五”发展规划。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在企业资产组织形式的选择上,把总厂改制为国有独资(集团)有限公司,把一、二、三分厂改制为自然人参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确立了法人财产权,建立了法人治理机构。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引入竞争机制,竞聘上岗;职工进行优化组合,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按10%的比例分流富余人员,部分职工实行双向选择,重新安置;部分人员下岗待业。对厂长实行年薪制,对重组后的职工实行岗位结构工资制。通过多种方式,调整企业负债结构。自筹资金,强化技改投入,调整产品结构,打破原有单一的罐头产品格局,两个市场多向拓展,开发了一系列新产品,经过落实减债增资、减人增效的一系列措施,使一个全省轻工系统的亏损大户扭亏为盈。该企业1997年实现销售额1.29亿元、利润19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和35.2%。该厂的试点经验,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

  五、进一步深化乡镇企业改革

  1989年12月13日,黄岩市乡镇企业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黄乡企字(1989)48号],结合本地实际,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乡(镇)村集体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提出落实方案。在总结上轮承包经验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截止1989年6月底,80%以上的乡(镇)村集体企业实行和完善了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6年10月23日,中共黄岩县委、黄岩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合股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个体经济的若干政策意见》[县委(1986)69号],这是全国第一个由党政机关发布的关于股份合作制的政策性文件,就合股企业的定义、地位、原则、核准登记、职工入股、股息分红、利润分配、财务核算、税收、劳动保护、建立董事会、聘任和罢免厂长等13个方面的内容,作了明确和详细的规定。该文件的出台,对股份合作制企业既是一种保护,又是一种支持和规范,给业已“出生的孩子”发了一张合法的“身份证”。

  在这份文件的指导下,1988年年初开始,黄岩县一些区、乡对所属的乡镇企业实行公开拍卖。至年底,全县共有60余家区、乡政府所有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拍卖后改为合股企业或个体所有,这些企业的拍卖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方式都是产权与债务一起转移。按拍卖的范围不同,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连同土地使用权在内的资产全部拍卖;二是土地出租,房屋、设备、原材料拍卖;三是房地产出租、仅限于设备、原材料拍卖。企业拍卖转让后,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统一,利益与风险紧紧结合,吸收大量社会资金合股经营,极大地调动了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使企业恢复了生机和活力,提高了经济效益。

  1996年9月16日,浙江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调协小组,下发《关于同意浙江利民皮鞋总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浙现企(1996)70号],浙江利民皮鞋总厂切实落实好《方案》提出的试点各项目标和措施,加强改革、改组、改造和企业管理。2007年7月,通过产权置换,把总厂改制为由社团法人和自然人参股的浙江利民皮鞋有限公司,建立法人治理制度和机构,建立和完善了章程,明确了权责。大力抓好技术改造,增强技改和研发投入,发挥产品名牌效应,大力开拓市场提高经济效益。1997年,该公司实现销售额1628万元,创税利280.1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40%和44%。

  1994年7月26日,黄岩市政府印发《黄岩市乡(镇)村集体企业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实施意见》[黄政(1994)5号],对加快乡(镇)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改制的形式、改制的方法和步骤、改制后企业的管理和收益分配等问题,提出明确的政策性意见。根据《实施意见》,乡(镇)村集体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一是“戴红帽”企业,采取摘帽正名形式,恢复为乡(镇)村辖股份合作企业;二是小型、微利、亏损的企业采取拍卖、有偿转让、兼并等形式,转制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三是对具有相当规模、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组建成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有条件的组建企业集团。截止2000年年底,黄岩乡(镇)村集体企业“戴红帽”工业企业摘帽了349家,占95.1%;乡(镇)村集体工业企业改制、改组299家,占92.86%。

  黄岩市东方油墨化学(集团)公司是成功改制的一个典型。1994年5月8日,黄岩市城关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黄岩市东方油墨化学(集团)公司转换体制的批复》[城政(1994)66号],将原镇属集体企业黄岩市东方油墨化学(集团)公司转制为以樊家驹为代表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同日,黄岩市城关镇经济委员会与该公司,签署体制转换协议书。1994年12月5日,黄岩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黄岩市乡镇企业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同意黄岩市东方油墨化学(集团)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黄体改(1994)95号],同意该公司改制方案,由樊家驹等7名股东共同投资组成名称为浙江新东方油墨(集团)有限公司。1994年12月18日,樊家驹等7名股东第一批领到由市体改委统一印制、经市公证处公证的股权证书。2010年12月27日,该公司名称变更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改制后,致力于油墨环保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截止2012年12月底,开发PIC、酯溶氨化聚丙烯、聚酰胺、PVC四大体系优势产品,发展绿色油墨。樊家驹发起成立全国油墨制造商绿色联盟,与国内外主要油墨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一起,举办了“2009首届中国绿色油墨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暨“中国绿色油墨万里行”大型环保公益活动,签署了《油墨绿色联盟杭州宣言》,为食品包装告别苯溶时代发出了最强音。强化技改投入,引进了意大利诺德美克无溶剂复合机,组建设施完备的成品型式试验车间,大大缩短了从产品研发到市场应用的周期,加速了新产品的推广。在管理上加强了制度化建设,销售管理实行计划管理,提高了采购、生产、销售环节的联动效率。加强技术管理工作,建立了以技改总监负责的管理体制,管理效率进一步提高。在职工中开展“我的价值观”的大讨论,鼓励职工树立和践行核心价值观。2012年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95亿元、税利5801万元,分别比2003年提高59.25%、97.18%,截止2012年12月底,该公司获得“十一五”全国轻工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绿色印刷大奖、中国食品包装行业质量安全放心单位,研发中心被评为省级研发中心,已跃居为全国油墨及胶粘剂行业的领军企业。

  六、完成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一)历史背景

  1996年2月8日,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和工业小企业改革改组步伐的试行意见》[浙政(1996)6号];1997年6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国有小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1997)156号];1998年2月11日,台州市委、台州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市委发(1998)16号],对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任务和目标、主要形式、具体步骤、主要政策措施,都提出明确的意见,要求各地在继续落实已出台的一系列企业改革措施的基础上,继续在政策措施上予以进一步的补充、完善和突破。

  2001年6月4日,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五”经济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01)34号],指出:“十五”时期的改革的主要任务,以产权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为重点,继续推进企业制度创新。继续深化和完善中小企业改革,积极支持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改造为公司制企业。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全党、全国上下都形成抓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改制的氛围,从1996年开始,浙江省体改委每年下达企业改制的目标任务,把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体改委。

  从黄岩区的实际情况看,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亏损面居高不下。如1997年,粮食局系统亏损面100%,累计亏损1700万元(其中政策性亏损1353.68万元);供销社6家直属企业有4家亏损,帐面潜亏1440万元,直属企业综合利润-187万元;商业局12家直属企业亏损面33%,帐面亏损135万元,盈亏损相抵后利润55万元;工业局33家国有、集体企业亏损面42.4%,亏损金额938.2万元,盈亏相抵后利润582.2万元。由于企业经营困难,资产质量不高,发展前景不妙,企业职工普遍缺乏改制入股的积极性。债务负担沉重,而且形成连环扣式的担保链。国有、城镇集体工业和流通企业负债率普遍在70%以上,改制已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

  从黄岩企业改革的实践看,黄岩区是市场经济孕育较早、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黄岩人民素有不等不靠的创造精神和不唯书、不唯上、一切从实际出的务实精神。历届区委、区政府对企业改革都非常重视,在解决企业改革的难题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1988年以来,黄岩推行拍卖乡镇集体企业,并改制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在全省率先走出一条以股份合作经济为特色的经济发展新路子,使黄岩的企业制度创新实现了第一次重大突破。乡镇集体企业的改制倒逼国有、城镇集体企业的改制。

  黄岩国有企业改革起步较早,但过去的种种办法,都是围绕着放权和让利进行,没有触及产权制度这一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问题,在政企不分,政府职能没有转换的条件下,势必难以成功。因此,产权制度改革、制度创新势在必行。1994年以后,黄岩企业改制从农村到城镇逐步深入,从乡镇集体企业到国有、城镇集体企业逐步扩大,多种措施并举,多种模式并存,与配套改革相结合,取得了一定成效和经验,得到了一定的启示,积极探索出了一条既符合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又具有本地特点的企业制度创新的新路子。

  (二)举措和模式

  1.强化领导,宣传发动,制定政策

  黄岩历届区委、区政府都高度重视企业改制工作。1998年1月8日,区委、区政府发布《关于成立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区委发(1998)7号],区长任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并多次加强和调整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和成员。区四套班子领导联系重点改制企业,并派驻指导组。各企业主管部门、改制企业相应建立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工作责任制,把改制工作列入有关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区管干部的工作表现列入档案,作为调整的重要依据。区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针对重点、难点及突出问题,经常研究对策,出台政策,对症下药,统筹协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1998年4月16日,区委、区政府首次召开全区企业改革工作会议,发出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总动员令。1999年4月3日,区委、区政府再次召开全区企业改革工作会议。有关部门通过动员会、培训会等形式,全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改制企业通过座谈会、对话会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黄岩的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宣传工具,开足马力宣传改革成就、改制典型、改制政策,营造浓烈的改革舆论氛围。

  1998年4月23日,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若干意见》[区委发(1998)28号],是黄岩第一个比较规范、完善,有突破、有创新的政策性文件,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改制工作。1998年9月22日,黄岩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通知》[区委发(1998)76号];1998年11月3日、1998年11月14日,黄岩区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黄岩区企业改制资产评估的工作程序》[黄企改办(1998)1号]《关于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协调会议纪要》[黄企改办(1998)2号];1998年12月21日,黄岩区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黄岩区国有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试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发(1998)191号];1999年2月28日,黄岩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土地征用人员有关待遇问题的协调会议纪要》[黄政办发(1999)15号],对下岗职工、土地征用工的安置、社会保障、再就业等配套改革,资产评估的规范化程序,国有企业职工持股的试行办法,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规范、完善企业的改制工作。2001年7月4日,黄岩区委召开书记办公会议,作出了国有企业制定“两保一费”政策,最大限度地盘活存量资产、最大限度地支付改革成本等一系列决策。2001年8月1日,在黄岩区长潭湖召开的黄岩区经济社会发展研讨会暨区委读书会上,讨论研究“两保一费”政策,2001年8月7日,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补充规定》[黄区委发(2001)56号],2001年9月27日,区政府下发《关于国有企业终止重组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黄政发(2001)172号]。2001年11月27日,区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解决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几个突出问题的会议纪要》[黄企改办(2001)4号]。由于上述政策,切实解决国有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生活费等社会保障问题,切实解决职工分流安置难、支付成本难等重点、难点问题,作出了突破性的政策安排,切实推进了严重亏损、难以为继的国有企业破产、终止、重组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进度。

  2.分类指导,因企制宜,选择模式

  黄岩区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企业主管部门、指导组,严格执行政策,坚持分类指导,在改制企业的密切配合下,因企制宜,选择不同的改制模式,主要有:

  一是企业兼并,资产重组。对劣势企业由优势企业兼并,优化资产配置,盘活存量资产,着力于劣势企业扭亏与优势企业扩张的结合,着力做到兼并一家企业,新上一个项目,盘活一块资产,安置一批职工,较好地实现存量盘活与增量优化的统一。1994至2012年,全区共有80多家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被兼并。例如,1997年,黄岩安吉尔塑胶模具有限公司兼并了浙江远东制衣总厂,先以租金处理安置职工380人(含74名退休职工),再承接债务300多万元,彻底解决历史包袱和负担,盘活存量资产,当年完成销售收入5000多万元、净利润100多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倍和5倍多。

  二是产权重组,制度创新。对净资产规模较大且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改制成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对净资产规模较小且发展前景一般的企业,实行整体出售后,改制成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1994年4月20日,黄岩区政府发文《关于同意黄岩有机化工厂产权出售总体方案的批复》[黄政发(1994)42号]。该厂按总体方案的要求,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股权设置、职工安置等工作,165位职工购买了企业产权,1995年2月设立浙江金鹏化工有限公司,成为黄岩首家国有企业改制的范例。

  1997年11月7日,黄岩区政府发文《关于同意浙江黄岩罐头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第二、三分厂实行股份合作制的批复》[黄政发(1997)135号],一分厂经过资产评估、净资产确认、职工认购股份等一系列程序,划出100万净资产作为国有法人股,职工个人投入218万元,把企业改制成国有参股、自然人持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后,该企业建立了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机构,转换内部经营机制,实行内部改革,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完善工艺流程,提高和改进实罐、包装车间的机械化程度。注重果冻、葡萄罐头的新产品开发和销售,确保提高市场生产率。大力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建立了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使企业管理再上一个台阶。2000年实现销售收入6001.06万元、税利127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4.74%、179.32%。

  1998年12月31日,黄岩区政府发文《关于同意浙江黄岩轴承总厂产权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黄政发(1998)198号],1999年7月12日,区政府发文《关于同意浙江防爆电机厂产权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黄政发(1999)93号],国有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由点到面地展开。1999年1月30日,黄岩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顺利完成,标志着黄岩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已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1999年12月30日,黄岩区政府发文《关于同意浙江黄岩百货总公司产权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黄政发(1999)190号],根据方案的要求,经过一系列规定的程序,168名职工认购了368股,计1104万元;其中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认购了159股,占总数的43%,股权向经营骨干倾斜。2000年10月13日,浙江黄岩百货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成立,标志着黄岩国有流通企业的产权制度制度改革向纵深展开,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该公司改制后,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扩大了经营场地5000多平方米,千方百计开拓销售渠道,千方百计节约成本,千方百计加强管理,千方百计提高效益。该公司200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159亿元、净利润297万元,分别比2002年增长75.1%、18.33%。

  在全区城镇集体企业中,二轻集体企业率先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用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造、企业整体产权拍卖、职工合股购买企业等多种模式,一厂一策,分类推进,取得了实效。例如,1994年5月26日,黄岩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发文《关于同意黄岩市鞋革厂改造为黄岩市健行鞋业有限公司的批复》[黄体改(1994)68号],根据该文件的要求,该企业通过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产量化、股份重组等程序,设置职工个人股137.366万元、社团法人股102.634万元、联社法人股10万元,改制为规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股采取资产量化、按工龄年计算的方法。企业在给职工签发股权证的同时,与职工签订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重新聘用的职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集体企业职工转换为股份制企业聘用员工,工资制改为按件计酬制,实行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同时,加强技改投入,加快新产品开发,扩大经营网络,提高经营效益,实现了资产增值和职工收入的提高。经资产评估,1997年底该公司固定资产377.71万元、职工所有者权益584.22万元,分别比1993年增加62.78%、 69.31%。

  1996年3月29日,黄岩区体改委发文《关于同意浙江黄岩精密铸造厂改制的批复》[黄体改(1996)4号]。该厂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改制工作。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出售给两位合伙人,职工按自愿选择的原则,一部分领取社会保障基金后自动离职,一部分被改制后的有限公司聘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该企业成为黄岩首家出售给个人的城镇集体企业。

  三是企业终止,产权拍卖。对扭亏无望、发展前景无望的企业,实行终止重组的模式,先终止再公开拍卖。例如,2006年3月31日,黄岩区政府下发《关于同意浙江黄岩罐头食品厂改制方案的批复》[黄政函(2006)9号],实施以“出让企业产权、转换职工身份”的改制方案。企业终止后,按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补充规定》[黄区委发(2001)56号]的政策规定,安置职工的“两保一费”由区财政支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20%、且年递增5%的这部分费用,由受让方支付。近500名退休职工每人提留28789元,计1000多万元,由区财政支付。全体职工置换国有企业职工身份,根据本人意愿双向选择,新聘用的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评估确认和调整后的净资产,由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拍卖。2007年9月10日,浙江海之梦水产有限公司依法成功摘牌,该厂改制为浙江黄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该公司主动顺应市场需求,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将生产重心从水果罐头为主转为水果罐头、饮料、水产罐头齐头并进,扩大生产规模。开发金抢鱼等新产品,不断拉长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成功实现低值鱼高值化。投资2000多万元,对原有速冻蔬菜、速冻水果生产车间和冷库进行全面改造,建设年产8000吨金抢鱼等鱼类熟制品生产线和配套的1500吨冷库,并投入1亿多元,新建一幢计6000多平方米的速冻水产品加工车间。通过产品结构的及时调整、技改投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尤其是低值鱼类产品的研发投产,实现了季节性向全年性生产转变,企业产能和产品价值链得到双提升。2008年“黄罐”扭亏为盈,实现产值1.6亿元、利税总额297万元;2012年实现产值2.34亿元、利税总额1129万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46.38%、280.13%。“黄罐”变“金罐”,成为黄岩国有企业改制的一个成功典型。

  (三)成效与启示

  黄岩国有、城镇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迈出较大的步伐,取得企业增强活力、职工稳妥安置、政府转变职能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为核心进行制度创新,探索多样化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企业改革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制度创新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为核心。同时,在改革的形式上,鼓励企业选择各自合适和便于操作的方式,宜股则股,宜卖则卖,宜并则并,宜联则联,宜租则租,宜破则破,使公有制实现形式不断多样化。在股权设置上,不拘一格,允许完全由自然人持股,允许经营者绝对或相对控股,也允许国家、法人、自然人参股,形成混合型投资主体,鼓励股权向经营者和骨干集中。二轻集体工业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调整所有制结构的经验,得到了中国轻工总会的充分肯定,截止2021年底,全区完成国有企业改革62家,占应改企业的98%,完成城镇集体企业改革137家,占应改企业的90.28%。

  2.围绕“产权置换,职工安置”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了配套改革

  针对两大重点难点问题,对症下药,着力解决。采取“职工换一块,社会吸一块,外资引一块,政府补一块”等方法,切实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采取第三产业交流,停薪留职,自谋职业,离岗退养等措施,解决“人往何处去”的问题。同时,企业制度创新与各项配套改革同步推进。一是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保险体系,扩大保险覆盖面,全面实施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起以大病统筹为重点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实施“再就业工程”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二是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改革,以政资分离为原则、产权改革为纽带、所有权管理为网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建立了从事国有资本运作的资产经营公司,以推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保障。三是推进政府进一步转换职能,通过深化机构改革,把政府职能真正转换到宏观调控、综合协调和社会管理上来,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3.坚持企业改制与改组、改造和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深化“三改一加强”

  在改制过程中,始终把有利于企业发展作为选择方案和具体操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发展放在首位,以改制促发展,以制度创新带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制度创新、管理制度创新、经营机制创新。既制订改制的计划,又制订发展的规划;既落实改革的方案,又落实发展的举措,把营造企业制度优势,同营造产品优势、产业优势、规划优势结合起来,着手培育规模经济,提高规模效益。以企业制度创新为突破口,走出了一条依靠市场取向、结构多元、要素重组推动经济发展的特色路子,以逐步建立起来的新经济体制,构筑黄岩经济新的发展优势。

  黄岩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1.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

  进行企业制度创新,思想解放要先导,观念更新要先行。在全区各层面开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改革的大讨论,统一干部职工对企业改革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努力把改制变成他们的自觉行动。从而使大家认识到,判断改革成败与否的标准只有一个,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不搞姓“公”与姓“私”的争论,不把资产流动当作流失。在积极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上不断取得进展和突破。因此,提倡和鼓励自然人股权置换公有资产,使经营者、劳动者个人与生产要素直接结合,最大限度地运用各种资源,提高效率;规定新办企业一般由个人出资设置股权,推动个人直接投资创办企业,逐步形成以个人为主直接投资主体的经济运行机制;鼓励引导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不唯成份论,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2.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一切从实际出发

  既要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防止流失,又要面对现实,根据全区国有企业负担重、亏损面大、濒临倒闭多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例如不良资产的核销、挂账、划出、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提留,零资产出让、负资产挂帐的政策等等,尤其是破产、终止、关闭的国有企业职工的“两保一费”政策,由区财政支付巨大的成本,都是区别于各地的特殊优惠政策,采取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措施和办法。在具体操作上,因企而宜。主要把握三大原则:一是取舍原则,除有望上市的、净资产规模大、有发展前景的之外,其他企业舍弃掉,通过产权权置换为自然人持股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二是盈亏原则,就是改盈也改亏。盈亏企业同时改。三是拆解原则,对亏损严重、资不抵债的

  企业拆解掉,实行关闭、终止、破产。尤其是对重点骨干的国有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因企施策,确保了改制工作的圆满进行,创造了“黄岩模式”。这是黄岩人民的一个伟大实践和创举,是黄岩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改制企业创新精神和智慧的集中体现。

  3.狠抓落实,形成合力,坚持弘扬克难攻坚的人文精神

  企业制度创新引起利益格局的调整,尤其是关系到职工利益的保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改制企业,以敢打硬仗、敢碰难题、敢啃硬骨头的魄力和勇气,迎难而上,寻求实破,狠抓落实。落实每一条政策,落实每一项措施,落实每一个环节。在推进的步骤上,突出重点,先行试点,分期分批,稳步推进;在职工的安置上,认真听取他们对于本人安置的正确意见,切实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在方案制定和模式选择上,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交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集体企业的改制方案,必须经职工大会通过,尊重多数职工的意愿。同时,区委、区政府明文规定,凡企业改制环节中涉及到有关部门职能的工作,只要不违反规定的,一律大开绿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不得推诿拖延。全区形成协调有方、配合有力、协作有效的网络,有力地推动企业产权制度工作,谱写了具有黄岩特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生产力解放的新篇章。

【作者】: 李建军 【编辑】:杨雨颖
推荐阅读

高温,对于很多室内工作的人而言,或许只是一个数...【详细】

近日,北洋镇康山村的村民牟永胜,种的南瓜大丰收了...【详细】

在橘乡,“全民健身日”这天,城区的大街小巷也...【详细】

最新热点+更多
宏鑫科技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头陀:院地合作助茭白产业“绿色升级”
屿头:抱团发展促民宿产业转型升级
农田里的新质生产力—— 无人机飞防技术...
公元股份获评浙江民营企业社会责任领先企业
上垟乡开展“八一”建军节慰问活动
2011年03月01日 黄岩新闻
城南派出所:实字当头全力推进禁毒工作新局面
禁毒宣传进文化礼堂
抓好招大引强这件头等大事
纪念浙东浙南部队会师76周年 上郑:传承...
黄岩区融媒体中心主办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34号 浙ICP备08109618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6-8476507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黄岩新闻网版权所有 .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