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环节,“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正如火如荼开展着,彰显着共产党人的为民初心和担当情怀。民心所望,心之所向,这要求我们把握好“境”“进”“劲”三字诀,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群众不满意不停步。
办实事务求“境”。为民办实事,是一种工作状态,更是一种思想境界。思想认识到位了,行动才能到位。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我们须将“群众欢迎不欢迎、群众高兴不高兴、群众拥护不拥护、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标准,始终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第一追求,脚上多沾泥土,肩上多挑担子,把群众的所想所盼落实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办实事务求“进”。办实事,重在“实”字,关键是要将实事办好,办出成效。要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蜻蜓点水、扰民添乱,不能仅凭看材料、听汇报、想当然。要带着温度,带着感情走进基层一线,走进群众家门,倾听群众“牢骚话”,找准民生“需求点”,排摸问题所在,找准问题症结,为问题解决提供第一手资料。接下来就要以实的作风、实的举措,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着力把实事办进群众心坎。
办实事务求“劲”。“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民办实事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决不能有“到站歇脚”和“一阵风”的心态。作为党员干部,要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一生的必修课,保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劲头。要时刻叩问初心,时刻将人民群众的烦心事、困难事放在心上。要立足本职岗位职责,完善为民办实事的制度机制,涵养求真务实的作风,提升真抓实干的本领,把为民办实事贯穿于自己工作的始终。(区委组织部蒋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