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将从2023年8月下旬开始对区委政法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委党史研究室、区文联等7个区级机关单位党组织和南城街道、北洋镇等2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及下辖的34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为期3个半月左右。
巡察期间,各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紧扣被巡察单位所承担的职能责任,突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本轮巡察聚焦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紧紧围绕“四个聚焦”,深入查找和纠治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村级党组织的巡察将结合农村基层实际,重点监督针对农村基层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落地见效情况;持续深化落实“三化十二制”情况;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情况;清廉村居建设推进“阳光治理”情况;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固本强基情况;党员干部履职强化担当作为情况。通过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奋力推进全省“两个先行”、努力实现台州“三高三新”和积极探索中国式现代化黄岩实践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为拓宽巡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巡察成效,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开通举报电话、扫码举报通道,设立意见箱、邮件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被巡察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监会成员及经济合作社班子及成员,重要岗位干部,以及被巡察单位近5年来调离、退休的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关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涉及有关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反映。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