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医保局举行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现场为首批10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
聘任仪式上,工作人员介绍了医保系统基本情况及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业务经办、清廉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解读。仪式结束后,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们立即召开座谈会,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意见。
此前,区医保局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选出了10名公正廉洁,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并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自愿参与的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人员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村居和医药机构代表,选任期限为2年,选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续任。
据介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将在2年聘期内依法依规履行5项职责——根据国家、省医保政策的规定,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协议零售药店的业务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反馈,提出意见建议;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参与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解释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医保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及研讨活动。
“受聘为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我感到十分荣幸的同时,深感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加强医保政策学习,积极监督,建言献策,争做一名合格的医保政策的宣传员、医保基金安全的监督员,共同守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此次受聘的社会监督员金小华说。
“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聘任,是对我区医保基金监管力量的有力补充,标志着我区医保基金社会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朱世聪表示,接下来,区医保局将协同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紧盯群众关注的医保热点堵点问题,积极监督,共同守好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