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问题清单第二十三条)我区已完成整改,详细情况可登录黄岩区人民政府网查看(网址:https://www.zjhy.gov.cn)。
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至6月21日,共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受理单位:浙江黄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576-84012359
浙江黄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