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使用政治压力的限价政策:
金圆券发行的第二天,即8月21日起在全国各地规定一切物品不得超过8月19日的价格,以这天价格依照法币兑换率折合金圆券,明码标卖,由当地主管官署严格监督执行。
这里插一个小故事来说明,当时有一位黄岩地方法院的推事(审判员)太大,曾向大寺巷口曹以信布店因买珠罗纱与该店有过争执。这位推事怀恨在心,他在8月22日带领二名法警,以检查限价为名到了曹以信布店进行搜查,指出珠罗纱没有按照19日法币价格(当时物价一时数涨)换算金圆券标明,认为故意抬高价格破坏金圆券改革,将店主拘留,并搜查城关所有布店凡存有珠罗纱的—律按照他所指定的价格当众拍卖,各布店叫苦不迭,曹以信被罚得几乎倾家荡产,各行业目睹这一事实,无不引以为戒,不敢轻易调价,所以这段时期城关的物价,在铁蹄压力下,很少波动。
到了11月下旬金圆券崩溃现象开始暴露,因此行政院公市修正金圆券发行办法,准许人民持有金、银、外币并开放限价,从此金圆券的价值已如黄河决堤一泻千里,物价扶摇直上。11月上旬在市上流通的金圆券,其版式有:中央银行壹佰元蒋介石、林森头像1945年美国钞票公司印;中央银行壹佰元蒋介石头像1948年中央印制厂印。
黄岩县商会发行的代用券,原定使用期为2个月,但实际上仅使用二十天,在市场上已不适用,也不需要这种辅币券了。到了1949年1月由县商会通知各商店收回代用券,限2月1日起,停止使用,县商会凭各商店原来领用的票面金额全部收回,如有不足之数将押金补足,多余的押金作为印刷代用券各项费用,到了1949年2月中旬将收回的代用券在县商会门口(桥亭头灵济庙前面),由县政府和地方银行派人监视,县商会各理事亲自动手在周围群众百余人观看下,将收回的代用券当众焚毁。县商会发行的金圆辅币代用券就在这熊熊烈火中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