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四十年,足以让一纸文件沉淀为一段传奇,也足以让一个地方的精神血脉奔涌成河。
1986年,黄岩出台全国首个县级股份合作制规范性文件。那一纸破冰之举,如春雷唤醒沉睡的土地,让“打硬股”的民间智慧升华为制度创新的顶层设计,为民营经济打开了一池春水。四十年后,当我们回望来路,看到的不仅是一份文件的生命力,更是一座城市敢为人先、务实担当的改革基因。
即日起,本报推出“黄岩出台全国首个县级股份合作制文件40周年”主题报道,以“溯源头·改革破冰路”“看今朝·产业蝶变美”“向未来·奋进新征程”三大篇章为经纬,串联起改革源头、制度创新、民营基因、当代传承、未来奋进五大脉络。
我们将走进历史档案,寻访亲历者,还原那段改革破冰的岁月;我们将深入企业车间,对话新生代,记录股改赋能下的产业跃迁;我们将立足当下,聚焦营商环境集成突破,展望千亿目标与“一区四城”的壮阔图景。
这组报道是对一段改革历程的回望,也是对改革精神的接续。期待能为读者观察黄岩实践、思考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参考。
历史的册页浩如烟海,那一页却重若千钧。
1986年10月23日,黄岩县委、县政府正式印发县委〔1986〕69号文件,以通知形式将县委农村工作部牵头制订的《关于合股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下发全县试行,并上报台州地委、行署。
这是全国首个保护和规范股份合作制县级政策性文件,仅寥寥6页,却以13条具体政策,为一种模糊的、边缘的、充满争议的经济形态,从无路处踏出了一条新路。
不忘来路,方知去处。今天,让我们重新翻开这份文件,去读懂其所蕴含的力量。
一
黄岩,七山两水一分田,人均耕地不足半亩,靠种地只能勉强糊口。但也正是这种“先天不足”,逼出了黄岩人骨子里的那股劲。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到东海之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推行,农民纷纷“洗脚上田”,通过摆地摊、种柑橘等方式完成了初期的原始积累。有了这些“活钱”,那些头脑灵活、敢想敢干的农民不再满足于小打小闹,他们渴望创办实业,实现更大的发展梦想。
此时,黄岩民间源远流长的“打硬股”传统,为他们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所谓“打硬股”,就是多人集资合股做生意的民间融资方式,在当地已有上百年历史。从出海捕鱼到山林开发,从修建水利到集市贸易,黄岩人早已习惯了这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模式。
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一批农民三五一伙、七八一组,你出几千块钱,我出技术和劳力,在自家堂屋里支起简陋的设备,开始了最初的创业。这些“草根工厂”机制活、成本低、效率高,产品拿到市场上往往供不应求。
但是,一个新生事物却在旧框子里找不到自己位置。当时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类别只有国营、集体、个体三大类,合股企业这个“四不像”根本领不到合法身份证。为了生存,绝大多数企业被迫戴上乡镇企业的“红帽子”,挂靠在乡政府或村委会名下。截至1985年,石曲乡已有集资企业32家,产值达587.56万元;而从七十年代开始创办的集体企业共24家,产值899.48万元,集资企业的数量和产值分别达到了集体企业的133%和63.22%。
这种现象,折射出改革初期的典型困境:实践已经走在了前面,制度却还在后面追赶。这一矛盾如果不能及时破解,刚刚燃起的创业之火很有可能被扑灭。
一家羊毛衫厂的厂长,8万元的分红不敢拿,就怕这笔钱哪天成了“搞资本主义”的罪证。由于政策不明朗,黄岩县石曲电冰箱配件厂一位股东突然撤资30万元,企业顿时陷入困境,厂长四处告贷,扩建计划也就此搁浅。想扩大生产,又怕触及红线。想拿分红,又怕秋后算账。合股企业的经营者们,处于一种普遍性的焦虑之中。
在黄岩工作了六十年的离休老干部潘祖礼,从经委副主任到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亲历了黄岩工业从无到有的全过程。谈及那段岁月,他说:“那时的困境,不是钱的问题,是‘说法’的问题。”
说到底,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工商登记问题,而是一个涉及所有制边界、分配方式等深层次改革的制度性难题。
二
面对困局,时任黄岩县委书记孙万鹏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选择深入基层,实地调研。一场被后人称为“三下石曲”的调研,就此展开。
第一次,是在1985年初春。在简陋的厂房里,孙万鹏与合股企业的创办者们促膝长谈,仔细询问企业的资金构成、管理模式和分配方式。这次,他只是听和记,没有表态。
一个月后,孙万鹏再次来到石曲乡。这回,他带来了县委农工部、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的负责人。一圈走下来,调研组的判断逐渐清晰:合股企业能把闲散资金聚起来,办成个体户办不了的事,而且比一些乡村集体企业更有活力。
第三次调研时,他带来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县委决定组织考察组,前往集体企业发达的苏州和个体经济兴盛的温州进行对比考察。考察归来,孙万鹏认为,黄岩的合股企业兼具温州个体经济的活力和苏南集体经济的规模优势,是适合当地实际的发展路径。
没有照搬苏南模式,也没有照搬温州模式,而是立足当地实际走自己的路。这个判断,后来被证明是黄岩改革成功的关键。
在孙万鹏与县长王德虎的推动下,县委农工部负责人陈冬芬、杨明等人着手起草文件。当时,杨明就对调研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吃透两头加三性,既当参谋又当兵,这意味着不仅要坐下来研究政策,更要沉下去摸透实情。
这个工作方法,后来贯穿了文件起草的全过程。调研组走遍全县乡镇,一家家听诉求,一村村摸实情。“但是,没有范本可抄,没有先例可循,只能在白纸上画图。”杨明对此记忆犹新,“每个字都要斟酌,既要把事情讲清楚,又不能授人以柄。”
出台这样一份文件,风险不言而喻。孙万鹏与王德虎曾有一段对话。王德虎说,如果被撤职,我们一起“回家卖红薯”去,你煮我卖。“回家卖红薯”这五个字,举重若轻。在“姓社姓资”争论未休的年份,为一种性质尚无定论的经济形式公开“正名”,随时可能被扣上帽子。但孙万鹏心里清楚:“我和县长王德虎秉承‘唯实精神’,认为只要有利于人民利益,就应该敢于负责。”
经过4次修改完善,1986年10月23日,这份标志着中国改革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的《关于合股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终于破茧而出。
文件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指出,合股企业是“乡镇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对股东权利、利润分配、经营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明确“谁集资入股,谁所有,谁得益”,允许股份转让、买卖和继承。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文件还创新性地提出可以建立股东委员会或董事会,实行民主管理。
这份文件最核心的价值,是创造了区别于传统股份制、单纯合作制的全新经济形态,它既不是纯粹的股份制,也不是传统的合作制,而是“集股份与合作于一身、联劳动与资本为一体”的全新企业组织形式。
三
文件出台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橘乡大地。
那些原本提心吊胆的合股企业主们,最初几乎不敢相信。有人反复向乡干部打听:“这是真的吗?真的给我们合法身份了?”有人拿着文件逐字逐句地看,生怕漏掉一个字。当确认消息属实后,积压多年的顾虑和压抑,化作了难以抑制的喜悦。
李冠军当时21岁,在父亲李富妙承包的校办塑化厂做钳工、机修工作。他的父亲正是1986年文件出台前那些焦虑的合股企业主之一。如今,李冠军已接掌企业、将市下控股发展为喷雾器行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回忆起当年的情景仍历历在目:“政策落地后,黄岩民营企业家一片振奋,经营底气大增,企业可以放心加大投入,开拓外地市场也不再束手束脚。”
一个有效的制度供给,最核心的功能就是稳定预期。69号文件的出台,让创业者们第一次有了一个明确的心理坐标:合股办厂是合法的,投入的资金是受保护的,拿到的分红是正当的。预期的稳定,释放了被压抑已久的企业家精神,这正是后来黄岩经济爆发的根本动力。
政策的闸门一开,积蓄已久的民间能量喷涌而出。工商部门的登记窗口很快热闹起来。此前那些以集体企业名义注册的“红帽子”企业,争相前来变更登记,要亮出自己的真实身份。那些此前因政策不明而一直在观望的,也纷纷前来咨询、申请。据工商部门统计,截至1986年底,黄岩全县登记在册的合股企业已发展到572家,一股干事创业的热潮,在黄岩大地上涌动。
文件出台后不久,黄岩的做法就引起了台州地委的关注。台州地委肯定了黄岩的经验,并开始在全地区推广。一场更大范围的改革,正在酝酿之中。而黄岩人顾不上想那么多,他们正忙着办厂、招工、跑供销。机器的轰鸣声,在越来越多的村庄里响起。
1986年的那个秋天,黄岩人用一纸文件,打开了一扇门。门开了,一股风就灌了进来,那是春天的风,也是改革的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