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区政协组织有关市、区政协委员赴区人民法院开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情况民主监督。区政协主席王辉、区政协副主席郑菊青、区人民法院院长赵勇、区政协秘书长张良参加。
委员们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就落实《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参观了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王辉强调,区人民法院始终把营商环境建设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为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作出了重要贡献。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区人民法院要以此次政协专项民主监督为契机,主动能动履职,继续加强前端化解力度,提升庭外调节能力,优化便捷服务,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要牢记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坚决维护司法公正性;要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和高效性,深入了解社会需求和群众期盼,找准发力点,解决更多难点、堵点;要做好对外宣传,展现司法形象,提升群众对法院的认可度、关注度和了解度。
近年来,区人民法院以《条例》为指引,立足我区实际,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通过以民事诉讼企业财产保全必要性为切入口,探索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应用于司法领域,累计盘活资金约1亿元,避免潜力企业因财产保全而陷入发展困境;通过聚焦案件“全生命周期”,强化商事案件质效管理,统一裁判尺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聚焦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构建有效立审执破衔接程序,强化府院联动机制;高质量服务外贸企业、保障“地瓜经济”,在全省率先设立国际商事特设“共享法庭”,搭建助企联络平台,帮助外贸企业规避法律分析,减少源头纠纷等相关举措,全方位谋划涉企“全生命周期”司法服务链,努力打造民营经济司法服务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