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农业农村局将53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放飞至自然林区,其中包含48只斑头鸺鹠、5只红隼。
放归现场,工作人员细致检查每一只野生动物的身体状态,逐一确认其体能完好、具备独立飞行能力后,有序开启笼舍,让鸟儿振翅高飞,顺利回归自然生态环境。
据了解,本次放归的野生动物以斑头鸺鹠为主,大多于今年3至6月被救助。每年3至6月是鸟类繁殖繁育的集中时段,大量雏鸟陆续破壳出巢、学习飞行。由于羽翼尚未发育成熟,雏鸟飞行能力薄弱,时常不慎从枝头跌落、滞留地面,看似迷途、受伤,实则是鸟类成长过程中的正常现象。
“本次放归的斑头鸺鹠,大多都是市民误救的学飞雏鸟。”区林业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金鑫介绍,不少市民发现地面的幼鸟后,会误以为其被亲鸟遗弃或遭遇伤病,随即带回救助。但事实上,这是鸟类自然生长的必经阶段,盲目带走幼鸟,反而会导致亲鸟无法寻觅幼鸟,阻断其自然成长进程。相较于人工救助环境,亲鸟更熟知幼鸟的喂养习性,也能更好地引导幼鸟习得生存技能、适应野外生活。
在此,区农业农村局提醒广大市民:若在路上发现落地幼鸟,可先观察其状态再判断是否施救。如果幼鸟精神状态良好、站立平稳、羽毛丰满,说明正处于正常学飞阶段,请勿随意带走,可将其放回原地或周边树杈、灌木丛等高处,亲鸟会循着叫声前来照料;若幼鸟双眼紧闭、站立困难、翅膀耷拉,或是存在明显外伤,请及时联系当地林业部门、专业野生动物救助机构,也可直接拨打12345求助。
据悉,截至今年5月底,我区共救护137起159只野生动物,其中国家级保护动物82只,省级保护动物77只。
【作者】: 叶雨昕 【编辑】:朱慧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