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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阿水读了两年半的初中,只记得一个英语单词的发音,那并不是“英语”,而是“狗”——dog。我清楚记得他当时是怎么记住这个单词的。他没有像记别的单词那样用同音的中文去注,也没思考什么窍门,就是为了骂人就记住了。
那天,大伙儿刚学到“dog”时,兴奋得不得了。课堂上 “道格,道格”的叫声此起彼伏,闹哄哄的一团糟。有的甚至两手擂鼓一样捶起了桌子,恨不得让这声音穿透所有人的耳膜,及至穿越天庭在太空中回荡。那情景就像是教室里混进了几十条疯狗。从那一刻起,“道格”就经常挂在他们嘴边了,那就像他们中间老扁的嘴边开始长出黑须一样令人激动,令人陶醉。他们在校园里叫嚷,在校园外也叫嚷。英语课那位总是横眉冷对男生的老师进教室时,他们要装得温习功课那样喊上几声;鼠须猫眼的校长在旗台上训话时,他们要背诵单词那样叫唤上几声;上学放学路上碰见狗,他们吼几声;碰见小学生,他们也会吼几声;与人吵架,更是吼个不停------
那是一个吼一声仿佛就能过瘾的词,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他们热爱英语,知道的人晓得他们在骂人。于是,就有大人嘀咕:这是一群顽劣的没有教养的学生。
实际上,他们不算没有教养。他们在学校里有老师教养,在家里有父母教养。即使父母不在,上一辈也有人在,怎么能说没有教养呢?只能说教养不好罢了。
少年阿水不喜欢英语,也不喜欢“道格”这家伙,只是喜欢叫喊几声“道格”来缓解他心里某种无法渲泄的情感。不喜欢英语的原因一说出来,保证你们会对他肃然起敬,虽然这只是狭窄的民族狂热,但毕竟是爱国的表现。
不是的。我告诉你们,那恰恰是“文革”结束后,经济大潮开始涌动,他们的父母都跑南跑北去了的时候。
想想,这个时期,虽说有父母教养,跟没有父母教养也差不了多少。父母把他们托给年老体弱的上一辈,可谁能管得住他们。老师更是奈何不了。他们成了这个时期的帝王。既然历史赋予了这代人特殊的自由,他们岂能不惜不用?
少年阿水不喜欢狗,倒是父母教养的结果。
在他上小学之前,有一次,姐姐弄了条小狗来养养。父亲抓起小狗扔得远远,还训斥她:“人也吃不饱,还养这杂种干吗?干吃饭,不长肉。”阿水喜欢吃肉,但这东西不长肉,就对它没了兴趣。而令阿水产生恐惧心理的,是有一回疯犬病高发。父亲说:“狗咬了,会得疯狗病,这病没医了的。过一段时间,那伤口及至全身会感觉到有许多小狗在咬,又痛又痒。人忍受不了,也会成疯狗一样乱咬人,及至很快死去。而被他乱咬过的人,也会得疯犬病死去。”
想想多可怕!让少年阿水连续做了几夜噩梦,醒来之后,就对狗深恶痛绝了。这,我们可以理解,因为少年阿水也是个热爱生活的人,与别的少年一样怕死。那时,在阿水的感觉中,疯狗病就是死的代名词。少年阿水后来说:“那有谁还会喜欢这狗东西?除非是有疯狗病心态的,才会把它当乖儿子当老妈一样侍候着。”
正因为阿水那时候就对狗深恶痛绝,才有那么一天对狗做了件惨无人道的事。虽然当时就遭了天雷轰,但他仍然没有对那条狗产生过一丝同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凶残,没有为此产生过一丝忏悔。这在我想来,他思想里有某种冷酷到极点的东西,真的令人发指了。
“天打雷劈”,这个咒语可能是民间最恶毒的。少年阿水和周围的少年一样,时常为了证明自己在某一件事上的诚实或正确时,就指天立誓:“如果我骗你,天打雷劈。”
当然,即使存心骗了人,最后真遭天雷劈的人也没听说过。也许就这原因,才使这世界的骗子与耗子一样多,还壮了骗子的胆,敢把誓言挂嘴边。而真正遭了天雷的人,说不定从未立过如此的毒誓。
少年阿水在初三那年春天遭了一回天雷,这并非他因何事发了誓而起的报应,而是他所做的那件事确实残情,残情得令天公都发怒了。
什么事?大家当然知道是有关“道格”的,但我得慢慢说来。不过,天雷并没有把阿水击倒,所以,阿水后来才会常常得意地说起这件事。
那件事发生在初中三年级下学期,老师说快毕业考试了,如果毕业考试成绩太差,就算及格毕得了业,也不能参加复习,不能参加升学考试。
早就落到慢班的少年阿水与老鹿、老扁一行三人,对学校对老师早已不感兴趣,经常离开学校在外游游荡荡。老师对他们也失去了信心。有一天,班主任逮住阿水说:“你整日在外流流荡荡,不想升学了,老师是无所谓的,可你总要毕业吧。如果不及格,少怪学校不给你毕业证书。”这类唬唬胆小鬼的话阿水听多了,没理他,心里却顶着:“狗屁!你是道格才不给我毕业证书!嘿,小心剥了你的皮。”
那是星期天,老师给毕业班学生补课。(那时的补课还是免费的,完全可以用“崇高的”、“灵魂工程师”等词在形容我们的教师,现在的阿水想起那事,觉得也真难为老师了。)大清早的,住在小街东头的阿水和住在小街西头的老鹿往日一样各自骑车出门,他们是先赶到街北头的老扁家,然后三人才一起去学校。实际上,他们每个星期天都没去学校。我说他们先到老扁家聚头再上学,大家一定会以为学校离老扁家近。那就错了,学校在街南头偏东,离阿水家才近。阿水这么一套,一清早就多出个三四里路。这个不成文的惯例,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就是从老扁的下巴冒出黑须的时候,想想大概也有一年半载了吧。这一年半载里,他们也喜欢上了街北头偏远处的一座庙。
那座庙早几年曾经冷落,连一尊大圣也被一位公社书记扔进了河里。可这两年,忽然间又香火渐起,不但把那尊当年被人偷偷捞起藏在草堆里的大圣重塑金身,还添了五尊头陀,让它们或坐或立在这装修一新的庙宇里。搞了几次庙会,几次大圣寿日,这个庙也就不再冷落了。再在庙前开辟出一块地来,搭个戏台,更像模像样了。又因为处在路口,经常会来几个信徒上香求佛,祈福问难。于是,一个识字的老倌住进了庙里,弄些香、蜡烛什么的卖卖,还弄了一筒写着隐语的竹签放在大圣面前供人求签。阿水他们感兴趣的是那筒竹签和竹签上的隐语,那“求签心不诚,罚你米三升”,那“烂田翻稻臼”,那“云雾散尽见日出”之类的字句,经那守庙的老倌一解释就玄机无穷了。
以前,他们是休息的日子去,现在,他们也是在别人看来是休息的日子里去,所以,他们的行为并没有引起守庙老倌的注意,别的闲人也不会想到他们是逃学来的。
小街东面和北面是广阔的田野,西面是山,学校南面是一条入海的江。当时,地里的油菜花一片金黄,葱葱的麦穗齐整整的仿佛被刀剪过,清晨的田野像水汽蒸腾的海洋。我们不知道阿水他们当时看到这样美丽的景色时,会不会诗兴大发,然后想到自己词汇贫乏,而产生要读书要积累词汇的念头。这样,他们也许那个时候就会后悔自己的基础差了。但从他们在野地里跑得狗一样欢,玩得猫一样自我陶醉的情景来看,即使不能说明他们对土地和春天的热爱,也能知道他们的心态是开朗和快乐的。所以,我敢说他们那时并没有产生过后悔的心思。
2
老扁奶奶腿脚不好,很少出门,但每天总早早地把门半开着,为来客留着。当然,最主要的就是为阿水和老鹿留着。
那天,一条在门口徘徊的黄狗引起了阿水的注意。狗矮墩墩胖乎乎的,在门口不安地转着,却一点儿也没有陌生感。它时而抬头轻轻地叫唤,时而低头漫无目的地嗅。阿水看着一边是辽阔的黄色油菜花,一边是条一副慈善相的黄狗,喉头很自然地浮起一阵声音:“油菜花黄,狗肉饴糖;油菜结籽,狗肉臭死。”
这一句民间俗语,在少年阿水等人的口中是口头禅,所以往常说出来,也不会被人当回事去真的联想到狗肉。但今天不同,当这句话泉水一样冒出来的时候,阿水就把狗肉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
说阿水很容易地联想到狗肉,倒也不是说他吃过几回狗肉。严格地说,长这么大,他一口狗肉也没吃过,只不过喝过一回狗肚汤,那也是十年前的事了。
只是那一回狗肚汤的味道太叫人记忆犹新了,让阿水觉得世间再没有什么味儿比这更香更美的。阿水没吃过狗肉,自然也不去想狗肚汤与狗肉之间的区别了,他认为都是狗身上的,那一定是差不离。就像阿水的爷爷说自己年轻时定亲,并没有看过阿水奶奶的真面目,只是看过她父母之相,于是,就其父母之相来揣摩,果真还差不离。阿水那一回喝的狗肚汤能够用“刻骨铭心”这词来形容,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他亲眼目睹了那条狗被杀的全过程。那可是阿水父亲杀的狗,杀的又是外公家的狗。
外公家的狗很凶,像狼,但不锁也不野放在外。平时,它一声不吭在蹲在门里,门边有一个狗洞,就是它面对外部世界的窗口。要是有可疑之人在门口越过,或是陌生的眼睛朝它的狗洞多看上几眼,那可不客气了,不需要警告,就嗖的一声冲出来,让人防不胜防。还没等来人回过神来,小腿或是足踝,大腿或是屁股一定会被咬上一口了。要是冬天,穿得厚些,那还好受些,吓一吓,也不至于伤筋动骨;倘若是夏天,那还了得,不是皮开肉绽,也是洞洞齿痕了。
狗凶了,有人赞不绝口,也有人诅咒不休,总之,会给人留下比其生命更久的印象。狗的凶狠自然是对主人的忠诚,越凶狠越能显见其赤诚之心。我们不知道狗是为了讨主人的好,而凶狠,还是它本性如此。可是,不管狗有多凶,有多大的功劳或罪过,主人记得也罢,不记得也罢,能够得到自然老死的待遇还是很少的。
阿水外公家的狗就没有善终,这跟阿水父亲的胃和它自己闯的祸有关。
胃不好,老百姓都知道狗肚能治。民间那头痛吃“头”,脚痛吃“脚”,腰痛吃“腰”的偏方,有时候也是管用的。虽然阿水父亲早就开始打岳父家这条恶狗的注意了,但它也不敢轻举妄动。一是丈人没主动开口,不敢乱来;二是此狗之凶,怕难以得手。但有人打定主意要灭一只畜牲,这畜牲自然也不会久长。
有一回,阿水一家在外公家吃清明。不知为了啥事,阿水惹母亲生气了。母亲拿棍追他,他就逃。外公家本是大户人家,房子一间通一间,阿水就与母亲转悠着。满满一屋子的人闹哄哄的,有的制止阿水母亲的责打,有的训斥阿水的顽皮。阿水却嘻嘻哈哈着。转了几圈,母亲见追打不到阿水,恼怒了,说非剥了他的狗皮不可。当阿水发现有人想出手帮助母亲来抓他了,觉得再转下去对自己有危险了,就突门而出。
就在阿水突门而出时,母亲已甩了木棍紧随其后,眼看就要抓住阿水的后背了,谁也没想到,那条狼一样高大的狗也突奔而出,朝母亲扑来。这条狗是阿水母亲出嫁后才养的,她每回来娘家待它也是不冷不热的,但她毕竟也算是个主人。刚才,它还蹲在狗洞边不搭理谁似的舔着狗槽里的货色,这时已经扯住了阿水母亲的裤腿了。即使它并没有扯到她的皮肉,真的只是很有分寸地咬住裤腿,也吓得阿水母亲哇哇哇的地尖叫起来,一下子就瘫在地上了,尿也出来了。
阿水站在母亲不远处傻了,回又不得,逃又不得。狗救了阿水,阿水内心里还是有一丝感激的,因为阿水的母亲教育孩子从来没有手软过,竹棍子打断过,竹皮子也抽断过。但阿水见母亲如此,感激狗的念头还是一晃即逝了。阿水自知闯了大祸,在内心里把责任全推到狗身上了,但这想法也是一闪即逝。这条狗自知闯了祸,在一边低低地吠着,垂着头不安地转着,仿佛是认错。可不管这畜牲怎么认错,阿水的父亲都抓住了这条狗的把柄。
阿水没弄明白这狗究竟是为了保护他,还是一时头眼昏花给它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如果说阿水从来没对狗好意过,但这一回,他对狗是刮目相看了,觉得它有意思,对小孩子友善,算得上好伙伴了。
可是阿水的刮目相看也看不了多久。那条狗虽然一生凶狠,人人见之寒心,但杀狗那天,阿水的父亲也没有多费力气。
那条狗那天闯祸后,自知理亏,当天阿水父亲要把它锁起来,它也乖乖的,温顺得像只兔子。狗锁起来了,在别人看来要杀它就容易多了。如果说阿水父亲锁狗那一刻就为下一步杀狗作准备,那也是把他说得太高明太有计划了,仿佛他是个阴谋家。阿水父亲当时只怕这狗这一鲁莽的举动是发疯的兆头,锁住它以免再出事,根本没想到要给杀狗作了一个铺垫。其实,把狗锁起来,对于装狗入袋的杀狗方法来说是一个累赘。
阿水父亲本以为杀这条恶狗会有一些麻烦和不测。然而,当他把一条麻袋预先铺在狗槽边,把一根骨头很自然地扔到尽量展开的袋口时,狗似乎有所防备,跳过去迅速把骨头叼了出来;阿水父亲又一次把骨头扔进了口袋,狗又把它叼了出来;当第三根骨头扔进去时,狗失去了从前的警觉,就地啃了起来。它根本没理会主人这别有用心的举动,把头伸进去咬骨头的同时,脚也踩进了这个陷阱。说时迟,那时快,已经守在袋边假装去送第四根骨头的阿水父亲把口袋一提,同时已经转到狗背后的舅舅把狗屁股一蹬,狗的前半个身子就进了圈套。其实,那锁与不锁对这条狗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它自始至终没有想到逃跑或是抗争。
后来阿水的父亲说,狗都很聪明,都会预感到人是不是想杀它。这条狗怎么会不逃不咬,一下子变傻了呢,说不定真有发疯的可能,幸好捕得及时,那条狗杀后不久,周边就出现了好几条疯狗呢!
令人奇怪的是,阿水父亲和舅舅一个提麻袋,一个推狗,装狗入袋的那一瞬间,狗几乎没有尽力挣扎,只是后腿象征性地蹬了几下来表示不服,然后整个身子就被全笼进了麻袋——事后,阿水的父亲说幸好锁狗的那条绳子长,装狗时并没碍事。这时,舅舅帮阿水父亲解下了绳子的另一头,把口袋扎住,一起拖出地基——杀狗的事不能在地基里干的。
这条凶狠有名的狗,在麻袋里只是悲哀而低沉地呜呜了几声,仿佛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老人为自己的怨屈作辨时语塞的样子。狗被拖到了地基外的一棵大树下,许多闲人也围上来了——那个时代乡村里的闲人到处是。阿水自然没有错过人生这难得一见的大事。杀鸡杀鸭杀猪杀羊的事是常见,虽然每回都有人乐着去看,但也没有新鲜感了。(特别是杀猪那秩序,阿水都会编成顺口溜了: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烫水泡泡,猪毛刨刨------)童年的阿水就是还没见过杀狗,一直来可想着了,这回可是大开眼界。
树下的人嚷开了,对杀狗的方法各自提出了高见。有人说抓住那截露在外头的绳子往树上一吊就行,如果绳子不够长,先接上也行;有人说不行,那太危险了,要是绳子断了,不是闹着玩的;有人说狗即使吊死了,放在地上也会还过来;有人还说先沉到河里淹死它。阿水父亲并没有采用别人的馊主意,他自有主张,说用锄头先砸死它,再挂起来剥皮。于是,有个舅子拿来了锄头,阿水父亲叫周边的人闪开一点,举起锄头就朝准在麻袋里滚动的脑袋狠狠二下,狗呜咽两声就躺下了。这条不可一世的狗,命也不过如此脆弱。阿水看到了地上的麻袋在痉乱,觉得好玩,巴不得父亲马上把袋解开,让自己看个明白。
那是南方常见的一棵苦楝树。这个时候,已经长出了新叶,但它一点儿也不漂亮。深深的绿色,没有一点儿亮光,仿佛很忧郁的眼神。这棵高大而苍老的苦楝树,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成为一条狗被杀的见证,屠宰场就在它的足下,而且它也成了帮凶。
阿水的舅舅把昏死过去的狗从口袋里拖出来,用那根锁住狗颈的绳子把狗挂在树身上。这时,阿水的父亲已经从岳父家里拿来早已磨得雪亮的菜刀。那是一把上好的钢刀,刀刃薄薄的,用指一弹嗡嗡作响,阿水还从来没见过它生锈。
狗挂在树上,瞪着还没受伤的左眼,偏着头,嘴角和右眼角上有大片被锄头敲伤的血迹。这时,有人说狗肯定死了,脑壳都破了;有人说狗命很贱,不会如此容易死,只是昏过去------
阿水和舅舅家的小孩子一样,正挤在那里准备看大人剥狗皮,偏偏这时,母亲叫他去打酒。他赖着不想去,见父亲朝他瞪眼了,就说:“过会儿再去也不行吗?”母亲说:“你小小孩子家,看了会做恶梦的,别看了,我给你五分钱买八仙糕。”阿水本想申辩自己胆大,不怕做梦,但一听有八仙糕可吃,划算一下,就拿起酒壶嘀咕几句走了。
杂货店距外公家一里多地,阿水去时急匆匆地踩着斜阳跑,想早些回来继续看。可当他买了十个一分钱硬币般大小的八仙糕上,早把剥狗皮的事不当回事了。以前每回家里买来吃的东西,父母总要他与姐姐分。八仙糕又是阿水最喜欢吃的东西,所以时常会与姐姐为多一个少一个,甚至是否有缺角,或者是否有大小,互相顶嘴,吵个不休。这回可好,他可以独自享受了。他细细看过一个个糕上的花纹,辨出了十二生肖中的谁来,就吃掉一个。就这样,他边走边咬着香喷喷的硬糕点,还不停地自言自语着生肖的名称。等他回到外公家,放下酒壶再往树下跑时,夕阳早已跌到屋顶那边放红光了,人群也渐渐散去,父亲和舅舅们已经把狗整理完毕,往回走了。
阿水没想到剥狗皮是如此快的事,简直上趟茅坑的工夫。他看到父亲所提的是一溜子光秃秃的肉身,头没有了。舅舅跟在后边提着狗皮。阿水为父亲的本领感到得意,心里就涌起说不出的兴奋,但他左瞧右瞧不见狗头,很好奇狗头的去向。他跑到父亲身边,想蹭着父亲问,可惜路窄,这一边又有狗身挡着,他挨不进去,但他还是像只小狗欢跳在前边迎接主人的到来。父亲却已经失去了杀狗时的激动,显得有点疲倦,根本没搭理阿水的热情,也没回答阿水的提问。
就是这回,阿水从父亲口中听来了“油菜花黄,狗肉饴糖;油菜结籽,狗肉臭死”这句话。从此,就把它挂在口头了。
然而,阿水那回并没有吃到狗肉,因为吃完晚餐,母亲就扯着他回家了。而狗肉猫肉在当时的乡村习惯里,还没有当正餐的事。阿水仿佛也没有在意吃不吃狗肉,更没有去追究这其中的原因,回家就睡了。
就在他半梦半醒之间,被母亲叫起来,父亲把裹在碎花蓝布里的一碗东西端出来,房间里顿时肉香四溢了。这香气里包裹着糯米的香,老酒的香和老姜的香,暖洋洋的。阿水从来没有闻过这么香的东西,他全身一激灵,马上说:“狗肉啊!”
在月光一样朦胧的3W灯下,阿水的眼睛瞬间明亮如狗眼。他凑近一看,是一碗干姜一样褐黄的米饭,油亮亮的。阿水赶紧用筷子在碗里拨了拨,以为能拨出狗肉来,然而,一丝狗肉也没有?“怎么没有狗肉?”阿水疑惑地自言自语着,“还这么香?”
父亲说:“这是狗肚煮的饭,特地带来给你吃。你姐姐没得吃。”
阿水津津有味地埋头扒饭,一边听着父亲得意地叙述煮糯米饭的过程,一边探头去观察姐姐在床上的动静。
找狗肚治大人胃的事,阿水听过。阿水坚信狗肚这东西比狗肉高档好几倍,那从来只有大人才能享用的,小孩子根本不可能吃到,甚至连闻一闻的资格都没有。所以,阿水眼前的虽然只是用狗肚煮过的糯米饭,但他也觉得荣幸之极了。他觉得这就是狗肚,这就是父母把他当大人看了,他已经享受大人的待遇了,而这时的他还没有上小学呢。
3
这天早晨,阿水看到老扁家门口的黄狗时,不知不觉间联想到了父亲那回杀的狗。可阿水对狗没大好感,根本不想理它。他把那辆半新的车子支在一边,偏过狗推门欲进,那条狗却缠到他的身边,友好地蹭他的腿,还轻轻发出和善的吠声,仿佛是老熟人的亲热。阿水讨厌这种亲热,他说这是奴才相,最讨人厌。
阿水第一感觉就是这狗不凶,但特讨厌。于是,朝它矮矮的身子就是一蹬,然后逃进门去,随手把门掩上。狗并没有扑过来,似乎为自己刚才挡了阿水的道,觉得没趣,偏着身子,“嗯嗯”着后退了两步,然后,用仿佛被误解而委屈的眼神朝着钻进门去的阿水看,但门很快关上了,差点儿夹了它的头。阿水哈哈地笑着,冲屋里喊:“老扁,你兄弟怎么在门外转来转去。”
“什么兄弟啊?我家哪有兄弟?”老扁在里间奇怪的吱唔了一声。阿水为自己成功地捉弄了一次笑得更开心了。
老扁猛然醒悟,是上了阿水的当,因为自己清早曾看到门口一条不知从哪来的黄狗在转来转去。他从厨房里出来,抹了抹嘴,说:“是你这个下水袋带来的兄弟吧!”
“哈哈,不开玩笑,这道格你认得吗?”
“认得个屁啊!我才不养这么个狗杂种,要养也得弄条名贵的。”
“那你家肯定要发了,老话都说‘狗来富,猫来穷’。”阿水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说,然后又话题一转,“老鹿怎么还没来?”
“不会是老鹿弄来的吧,难道他自己先躲一边了?”老扁说。
阿水正想去开门看看这“道格”还在不在,是不是老鹿真躲在什么地方。就在这时,门推了进来,老鹿叫了起来:“你们在背后又说我什么坏话了?”
老扁往门口一看,那狗还在,正缠在老鹿的脚下。阿水说:“老鹿,道格是你带来的?”
“我带来?这匹货,我带来干吗?我还以为是你带来的呢。”老鹿边说,边甩着那一头被老师催了几十次而终于没剪的过耳长发。
三个人说笑着出了门,准备去庙里。他们去庙里也没事,无非爬爬戏台上的梁,摸摸大圣的腿,或是听听人家求的签,或是蹲在河边比比打水漂;要是管庙的老头心情好,他们的运气又好,还能听听《封神榜》------
他们不管是不是星期天,向来是空手出门,空手回家,书包永远扔在课桌里。他们的上学实在是轻松得像是去看一场电影什么的。老扁骑上车时,不想让狗再在自家门口转,就想逗开它,故意朝它吹了几下口哨。没想到,这真是一条寻死的狗,它见三个人骑上车后也跟了上去,还热切切地紧贴向吹口哨的老扁。老扁见这狗能跟来,感觉好玩,有意回头逗它。那狗就跟着他的车子一路欢跑。
穿过一片油菜地时,阿水又诵起了:“油菜花黄,狗肉饴糖------”诵了几回,又吹起了吹过多年的牛皮,说自己看过杀狗,看过剥狗皮,吃过狗肚,只是今天还差点儿说成自己杀过狗,剥过狗皮,煮过狗肚了。阿水问老扁和老鹿吃过狗肉没有?他俩都说没有。阿水得意地说起自己不但吃过狗肉,吃过狗肚,说那滋味是世间没得比的,还说起煮狗肚的方法来。阿水也不知道自己把这些话说过几回了,每说一回,不但对自己吃过狗肉,吃过狗肚的事多了一份相信,还仿佛是多吃了一回似的。说着,就嘲笑他俩长这么大还没吃过狗肉。说着,那种暖洋洋的香味又在阿水的舌头间滋润起来------
老扁说:“下水袋,你有种把这匹道格杀掉,让我们吃顿道格肉。”
“老扁头,你说什么呢,下水袋最怕道格了,有疯病,靠都不敢靠的。”老鹿为自己用了激将法,暗暗得意。
阿水想也没想,随口说:“你少激,杀条道格有什么了不起!今天,我就杀给你们看,我还剥给你们看!”
老鹿一听,喜癫癫地猛蹬起车子,朝着蓝天,朝着东边的红太阳吹起了口哨。那条狗瞬间也窜了上去,跟上了老鹿。老扁不敢相信阿水的话,他差点儿把车停下来,回头看看下水袋是不是要后悔了。
阿水为自己刚才的大胆决定兴奋起来,指着在前边蹦蹦跳的狗说:“这有什么了不起,你们就等着吃道格肉吧。不过,到时候,我吃道格肚,你们吃道格肉。”说着,他脑子里浮现起了父亲杀狗的场面。他还想起父亲在家时多次说过的剥狗皮和煮狗肚过程。阿水就装出自己真煮过狗肚一样卖弄起来,说把狗肚洗干净,把糯米、八角、干姜片、料酒等等的塞进狗肚里,用温火煮透就行了。
自从父亲在那个夜晚,对阿水说过剥狗皮,煮狗肚后,还时常自夸。父亲每述一遍,就仿佛真的重复了一次这种事。只是这些年与妻子去了南方,阿水也不知道父亲是否在外面也让嘴巴过过如此的快感。但阿水记住了父亲剥狗皮和煮狗肚的过程,在脑子里多次设计和温习后,就仿佛是亲眼目睹了好几次一样。于是,他把自己想象的剥狗过程,用简练的语言一概括,就有这么几句:颈横肚直各一刀,四条狗腿割四刀,剥皮就当脱衣裳。阿水相信,自己今天也只要这么六刀就能解决这条狗,于是,兴奋不已。
既然阿水为自己设计的杀狗剥狗场面欣喜着,老扁与老鹿就得研究起场地的事来。阿水嘴里得意地自编自唱起来:“油——菜花黄,狗——肉饴糖;油——菜结籽,狗——肉臭死------”还差点儿就在车子上手舞足蹈起来。三个人很快一致决定,杀狗在庙里进行。因为庙里的戏台还没有搭好,有偏河的一角谁也不会经过,那里还有一间厢房挡着大路,不会被人看见。
这真是一条该死的狗,一条笨狗。在这样一个充满阴谋,不,应该说是充满阳谋的上午,它还白痴一样跟在准备杀它的三个人中间奔跑着,偶尔,还停下来撒泡尿。阿水说:“这傻瓜真的像某些人被拐卖了,还帮着数钱。”要是别的狗一听到杀狗,早就警惕起来,或避之不及。因为人们都相信狗能听懂“杀”这个音。
这也是一个美丽的上午,春天的阳光遍地,春天的天空蔚蓝,春天的菜花金黄。三位逃学少年的心情也春天一样明朗,舒畅,激动。他们为自己要做一件人生大事而兴奋着,幸福着。阿水甚至有一种幸福到颤抖的快感。
这也真是一个该死的上午,庙里的老倌居然去三里远的小街赶集了,还没有一个香客或闲人的到来。阿水他们也知道,香客和闲人的到来往往是下午的事。老倌的那把菜刀又明晃晃地油亮亮地摆在房里最显眼的地方。这是一把不寻常的菜刀,因为香客还愿,祭神供佛时,有时会借用它,让它在大圣面前,在佛佗面前伴了不少顿的午餐或是晚餐,为神灵们切过不少的祭物。那油亮亮的,大概是昨天就伴大圣用过餐。
这真是一个该死的上午,连一条绳子也不用去找,就在老倌的门口明摆着。虽然这只是一条旧得快不行的才小指头般粗的麻绳,但在阿水他们的眼里,对付眼前这条矮腿狗,是足足有余的了。
他们谁也没有想到杀狗真是比想像中还容易一百倍。后来,阿水说,也许这死狗真的是被鬼迷了心窍。
当阿水拾起绳子打活套时,心里还是寒了一阵,怕狗会咬,怕它是一条潜伏着疯病的狗。但当他再仔细看它时,一副善相,和顺可亲的样子,一身黄毛也是干干净净的,就排除了疯狗的可能。于是,他很快为自己要实施一次剥狗皮的事再度兴奋起来。他的脑子里是“嘶啦”一声响,拉下狗皮的情景,然后,眼前就是晃晃的红红白白的狗身------
谁也没想到的是,阿水拾起绳子还遮遮掩掩地靠近狗时,这条该死的狗却离开刚才还缠着不放的老扁,来缠阿水的裤腿了。开始,阿水还以为是攻击他,闪了一闪,但马上发现它并非如他所想的凶,而是用头亲切地蹭他脚背。阿水想也没再想什么,见时机不可失,马上把活套往狗头一套,这狗也没反抗,抬了一下头就被套上了。这时,有所紧张的阿水并没把活套使劲抽,怕狗因受勒而反抗,而是牵着狗靠向早已看中的戏台的一根水泥横梁,要在那里把狗抽上去吊死。这狗真是傻到极点了,它并没有逃,而是顺着阿水走,还一路蹭他的腿。
狗的这种表现使阿水信心倍增。到了横梁下,阿水把绳子另一头往上一扔,投过了横梁,老鹿在另一边拉过,但他不敢抽。这时,狗转起了身子,想摔掉圈套。阿水觉得狗已经明白了这是一场圈套,他赶紧跑过来,夺过老鹿手中的绳头,使劲往下拉。狗这一边的绳子就绷直了,狗也开始往上升。可能是狗的份量也不轻,再加上不光滑的绳子与梁子的棱角之间的磨擦太大,阿水拉得有些吃力,叫过站在边上甩着长发的老鹿来一起拉。这时,远远站在一边傻看着眼前紧张场面的老扁,看到绳子在梁上磨动就担心起来,打着颤音说:“绳,绳——绳子,是不是要断?”
“断个屁,你这个死扁头,算你白长胡子了,还不过来帮忙,我看你吓尿尿了。” 阿水有所紧张而恼怒地叫起来。阿水也怕绳断,想想绳断了那还了得,狗必定会扑过来咬人。
就在狗还踮着地面的后腿快要离开地面的一瞬间,绳子真的断了。
这绳子一断,三个人真的差点儿吓得流尿,马上转身就逃。但他们还没奔出庙门,又停了下来,因为他们发现重新获得了自由的狗并没有凶恶地吼叫,也没有扑过来,只是在原地撒了一泡尿,低低地哀叫着,又转了几圈。三个人一时都傻了,走也不是,回也不是,不知所措了。
那狗转了三二圈后,又朝三人小跑过来,呜呜着,晃着头,见了亲人就蹭的样子。三人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几步,但狗并没有报复的意思。阿水很快回过神来,停住脚步想试探狗究竟是什么意思。然而,这真是一条死狗,它蹭到阿水脚边又磨蹭起来,不过这一次是带着哀声的。阿水马上明白,这是哀求,让他饶了它的意思。
此刻,三位少年,没有一个想到要饶恕它。美丽的天空,还是如此的美丽;美丽的田野还是如此的美丽;温柔的春风,也是如此温柔。阿水果断地说:“再来。”
见狗如此,三人再一次勇气上涌,简直无所顾忌了。阿水拾起断绳接上,但他没有再往梁上投,而是牵着这条等死还陪着他们完成任务的狗,寻找起上吊的地方来。
这次,他们选择慎重了,转了一圈,终于选中了戏台边的一道栅栏。栅栏内侧铺了石台,比外侧的地面高出一米差不多。阿水牵了绳子上了石台,让狗留在外侧,然后把绳子搁在栏杆上,作为支点。于是,三个人都站在石台上拼命地把狗提起来,不一会儿,狗就凌空了。它使劲地蹬腿也没用了,因为石台下边是空的,它的腿什么也没够着。提到离地一尺光景的时候,三人把绳子在栏杆上打了个死结固定住。
狗开始能从喉头发出模糊的声音,转动了几下头,但活套越抽越紧,不一会儿,狗发不出声了,它开始蹬腿,没蹬几下,就伸直了。狗的眼睛可怜地张着,仿佛有些润泽,无望地看着蓝色的天空。
看着挂在栏杆上的死狗,三个少年这时才舒心地缓过一口气来,心口也浮起了一阵得意。他们终于杀死了一条狗。即使是一条来寻死的,毫无反抗的狗,但毕竟是一条狗,一条伴随在人身边的在人心目中很可亲近的畜牲,也是人类的一个忠诚伙伴。
阿水更是兴奋不已,在这件大事中,他的功劳最大,他是主角。而且,接下来剥皮的事,想想就该他一人来完成了,他的快乐和激情再度汹涌------
4
老鹿已经拿来了那把伴过神灵用餐的菜刀,说:“要不要放它下来,这样挂着好剥吗?”
阿水看了老鹿一眼,笑哈哈地对老扁说:“你看这个人傻不傻,狗哪能放地上的?就挂着剥。”他又回头对着老鹿,笑声仍在继续:“你还以为剥猪皮啊。一放下,它就会还过来。嘿------”
老鹿和老扁都没剥过狗皮,见也没见过这场面,自然没吱声,俩人都乖乖地听着阿水的安排。阿水从老鹿手中接过刀,像那位握过火箭筒上去炸碉堡的英雄一样挺了挺胸。
就在这时,就在阿水准备用目光骄傲地打量身边的两个狗熊时,晴朗朗的天空突然响起了震天霹雳,轰隆隆的一阵响雷,紧跟着又是一阵闷雷。三位少年不约而同地抬头,把又是惊又是疑又是恐的目光投向了蓝色的苍穹,他们在寻找声音的来处。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瓦蓝的天空会响雷,习惯的经验让三个少年以为此时响过的只是不远处的炸山。然而,就在他们的目光从天空移向西边的群山时,头上又滚过一阵闷雷,随后的几秒里,连续响了四五下。
那确实是雷声无疑了,并且离他们的头顶并不很远。阿水下意识地把握刀的手垂了下去------
这下,三位少年都傻了,老扁和老鹿还下意识地往厢房那边靠。大家不约而同地对看了几眼,又一次手足无措了。然而,天并没有黑下来,也不见有乌云压来的可能,风也不见得有跑快的迹象。太阳依旧明亮,已经爬得半高多点儿了。
老扁和老鹿眼睛里流露出了畏惧,心都在嘀咕着,难道触犯了天。他们不敢看庙里的佛像,又不敢吱声,怕看一眼或是说一句话,老天就会把责任全落到自己一个人的身上。他们此刻才认识到自己做了一件残酷的事,一件令天公不忍的恶事。可是,他俩看阿水眼里的不安一闪即逝之后握刀的手又提了上来,也稳住了腿。
阿水虽然不信邪,但这时,也大吃了一惊,难道真要遭天雷劈?然而,他始终没有看到电光闪动,这使他心里镇定了许多。他知道雷声是不会打死人的,只有闪电才会电死人。于是,手中的刀又握紧了,并且神经质地低吼了一声:“怕个鸟屁,我来。”
这一声壮胆,让阿水自己的勇气再度汹涌起来。边上的两个少年也被感染了,虽然还不敢去靠近这具死狗,这具仿佛受神灵监护的凡胎,但敢出声了。老扁说:“是不是我们在这里剥皮不合适?”他指的是庙里,指的是对面或端坐或站立的神佛那不可测的目光。老鹿能懂,阿水自然也明白。他们都不由自主地朝庙里的彩塑看了一眼。
“那我们转移吧?”老鹿说。他看着阿水,希望阿水作出决定。
阿水这时却硬了头皮,觉得能杀狗的人还怕这几声雷,怕个鸟佛,那还不是装熊?于是,就摆出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说:“杀都在这里杀了,还怕什么,怕个鸟屁!”
阿水这一说,不只是给老扁和老鹿壮胆,更重要的是为自己壮了一份胆。人就是这样,有时候就得靠自己的语言来壮胆。用语言把自己逼上绝路,作背水一战。
阿水举刀毅然走向了挂在眼前的死狗。刚才,他还是胸有成竹的,现在站在狗面前,却傻了,不知从何下手了。阿水真不知道怎么剥狗皮了,因为他从来没有剥过,连见也没见过。也许是雷声打乱了他曾经非常清晰的思路。
老鹿和老扁靠上前来,怀疑的目光都停留在他的两肩上。阿水左右看了每人一眼,又自我鼓励地说:“你们得看准,看我怎么只用六刀把它剥下来。”
一说到六刀,阿水想起了自己总结了父亲的经验编的顺口溜:颈横肚直各一刀,四条狗腿割四刀,剥皮就当脱衣裳。
阿水把刀举到胸前,看了看刀刃,一边暗暗地给自己打气,寻思下刀的点。忽然,他想起什么更重要的东西似的,冲两个人说:“我们怎么烧?”
“放这里烧呀!反正老倌也不在。”老鹿说着,甩了一下长发。
老扁也说:“是的,就放这烧,吃了,谁也不会知道。”
阿水大声叫起来:“你俩是不是吃猪脑浆了,烧狗肉要很长时间的,你想有人来了怎么办?老倌回来怎么办?不行。”然后,他装作苦苦思索了一回的样子,说:“老扁,上你家烧。你奶奶的腿不好,狗脚给她吃。狗脚不蹩,是个好东西。” 阿水见老扁想说什么,又提高声音朝老鹿说,“就这样说定了。老鹿你说呢。”
老鹿咽下一口口水,仿佛是舌头上有狗肉滑过,看了看老扁,没有理由不点着头。
阿水终于对着那条死狗动手了。他完全按照那几句顺口溜进行着,他相信自己编的顺口溜一定是经验之谈。他一手抓住狗的颈皮,刀顺着脖子使劲地转了一圈——实际上是抓住狗颈的那只手配合着有力转动。也许是刀真的太锋了,也许是狗皮不顶事,一刀转过,真的是见血见肉了。也许是太用劲,颈口割得深深,有一处还见喉管了。然后,他要使用直刀,从颈口切处选个正中沿肚皮笔直而下。这一刀,阿水想松点力,免得把肚划破,流出一肚子的货色,惹人笑。可是,肚皮软软的,狗身又没固定住,随着刀压过来的力微微荡了过去,越往下越显得没了力。这一刀算是失败了。
站在两边看的少年,并没有在这时嘲笑阿水,他们没有心思去为难自己这位勇敢的同伴。他们此刻的心里还是忐忑不安,因为那一阵阵莫明其妙的雷声还在心口滚动。
补一刀的时候,阿水谦虚多了。他扎稳马步,小心翼翼往下,掌握着力量。很顺利,肚皮有白有红地微微打开了,红的是血,白的是肉,那神形真像松开一件衣服的纽扣。也许是阿水太激动了,他急着要试一试剥狗皮是否真的如脱衣服。他忘了剩下还有四刀,忘了眼前这家伙还有四条腿,就放下刀,在狗颈与肚的刀口相交处动起手来。
站在边上的两个人,此刻也被阿水感染了,胆子大了起来,不好意思再袖手旁观。两人上来,帮助着抓住狗腿,稳住狗身,或是插上一手。
像拉开领口一样,阿水果然从颈脖处把狗皮缓缓拉离了狗肉,虽然化了不少力气,但还算顺利,还是能用脱衣服来打这个比方。就在拉到前腿时,阿水感动有点不方便了,才想起狗的四条腿来。于是,他又操起刀割狗腿。虽然这条狗的腿短短的,但阿水一时也不知从何下刀了。
还算他聪明,也许天生是杀狗的料,也许是父亲的遗传因子起了作用。阿水只是迟疑了一下,就抓起狗腿从关节处下刀。在这世间,有许多事情确实无需说明书,谁都会正确使用,这是天生的,本能的,比如杀人与性交。
四条腿一割,剥起狗皮来真的顺溜了许多。阿水没有想到的是,老鹿和老扁在边上插了一手,他们从狗的后背下手,两人齐用力,几乎是咝咝几声,狗皮马上脱裤一样下去了------
狗没有了皮,只有毛茸茸的头还拴在绳子上,拖着一身血肉和根根外露的肋骨垂挂在戏台边的栏杆上。它的两眼还是张着,看着蔚蓝的天色。天空不再有响雷,也没有闪电。
那尊彩塑的大圣,以女子之身端坐在属于自己的位子上;那五尊佛陀,或瞪眼龇牙,或含笑抿嘴,或闭目养神。他们是有非凡之眼的,即使有什么凡间之物,我相信也不会挡住它们的目光。何况今天,除了空气,什么也没挡住它们关注芸芸众生的目光。但我们的神灵,一直来保佑众生的神灵,谁也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戏台,看着戏台上演出精彩的人生。我们的天空除了滚过几声雷,也没有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