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岩区获授“浙江省文明城区”牌匾,成为省级文明城区队伍中的一员。
浙江省文明城区称号是反映城区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区。
自2001年以来,我区始终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区)这一工作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根本,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公民道德系列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和以创建文明社区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区经济建设、社会秩序、服务工作、社区文明、文化事业、环境整治等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以党委为中心、政府为主导、基层为主力、群众为主体的创建格局,全区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市容市貌明显改善,市民素质逐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作者】: 【编辑】:吴荧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