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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2009年08月07日 11:42 来源:黄岩新闻网 【进入论坛】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部党委提出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着力抓好的“三项建设”之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决策。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我们党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新形势下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尤其在当前黄岩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时代背景下,公安机关担负的职责和任务不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打击与防范、管理与服务,而是在和平时期担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如何正确认识和努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当前公安工作极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中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意义所在

  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群众享受人民警察创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人民警察工作处处得到群众的支持配合,二者之间相互默契、亲如一家的一种状态。在新的形势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服务大局、夯实公安工作、提升警察形象、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

  (一)和谐警民关系是服务大局的重要支撑。当前,发展是第一要务,服务发展是公安工作的重要任务。实现黄岩经济跨越发展的宏伟目标,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治安环境。为此,只有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才能充分调动基层警民之间的积极性,进一步密切基层民警与辖区群众的关系,密切基层民警与辖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关系,从基层做起,从基础做起,优化经济发展的软环境,努力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真正发挥公安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二)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目标。在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的关键时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提升基层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和重要课题。抓基层就是为了建好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和服务群众的第一个平台;打基础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把群众工作的基础打牢、打扎实;苦练基本功就是要立足本职,勤学苦练,从而使执法公正、一心为民思想得到认真落实,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不愿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最终实现警民关系真正融洽的重要目标。

  (三)和谐警民关系是提升警察形象的重要载体。警民关系和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一样,有着广泛而坚实的基础,是鱼水情深的关系。但是,由于受执法环境和少数民警自身素质的影响,当前群众对公安工作还存在不理解、不支持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因此,我们必须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使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公安工作,自觉支持公安工作,形成与群众的良性互动关系,使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四)和谐警民关系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求和谐、盼安宁”的愿望日益强烈,对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和期盼日益增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实现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建设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警民之间的人际关系,符合全社会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公安工作体民情、顺民心、聚民智的重要举措。

  二、当前制约和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主要因素

  当前,警民关系的主流是和谐的、健康的、融洽的,但随着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模式的变革,警民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不少不和谐的音符,究其原因既有公安队伍全体素质不高,也有广大群众自身的认识偏差所带来的,更有其他客观方面的原因。归结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 (一)来自社会环境方面。一是部分基层组织弱化,对警民关系造成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社会转型而诱发的矛盾和纠纷越来越多,但由于一些基层党政组织、企业内部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弱化或处置不力,而使一些矛盾长期得不到及时解决,最终导致群众上访告状,甚至引发治安、刑事案件。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往往被“委以重任”,充当“消防队”角色,但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久而久之在群众中形成积怨,产生不满。二是社会舆论存在偏差对警民关系造成影响。由于警察是一个特殊的职业,不可避免的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传播媒介为了吸引大众眼球,对“涉警”问题喜欢以偏概全或推波助澜,无限放大公安队伍中的负面因素,否定主流,致使公安工作陷于被动;甚至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捕风捉影,利用新闻媒介歪曲事实进行炒作,直接危害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三是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对警民关系的影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财、物的流动量不断增大,犯罪智能化、多样化特征日趋明显,社会治安局势日益复杂,刑事犯罪一直呈现高发态势,特别是“两抢一盗”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案件屡打不止,从而影响到群众的安全感,也造成了一部分群众对公安机关信任度降低。

  (二)来自公安机关自身方面。一是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执法观念上存在偏差。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采取多种举措不断加强队伍教育整顿,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受传统执法观念和陈旧思维模式的影响,少数民警执法理念不端正,宗旨观念、法治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的形象,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的建立。二是执法行为不规范依然存在。有的民警热衷于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甚至出现没有好处不办案的情形;有的民警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仍然存在对当事人进行打骂体罚、刑讯逼供的现象,不仅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极大地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三是警力不足,严重影响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基层派出所大都存在警力不足现象,现实情况就是哪里有矛盾、有麻烦,哪里就有警察的身影,特别是有时连续发生案件,加上人员有限,不能同时到达案发地,最终使警察处于两难境地,结果是老百姓把所有的不满往警察身上撒,造成警民关系紧张。

  (三)来自人民群众方面。一是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人民群众的人权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水平、管理效率等方湎要求越来越高。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凸现,没有足够的警力参加社会管理和治安防控,不能及时高效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而影响警民关系和谐。二是对公安机关和警察期望过高。相当一部分群众在崇尚警察职业的同时,希望民警是万能的,既是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又是排忧解难、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士。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甚至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三是群众参与治安管理的积极性不高。随着社会意识形态多元化趋势的加快,部分群众的正义感和维护治安的自觉性下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消极心理较为普遍,在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不愿协助,不愿作证,隐瞒、包庇违法犯罪,甚至抵制、对抗公安机关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新形势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对策

  怎样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这既是现实问题,也是思想认识问题。本人认为,当前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从基层公安机关抓起,巩固执政地位,明确指导思想,坚持以民为本、以警为本,真正建立起适应公安工作需要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和谐警民关系。

  (一)立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警民关系建设奠定坚实的政治和社会基础。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政权意识和民心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中。以公平正义为核心,加快和谐社会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改善社会风气,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帮助公安机关改善执法环境,规范警务活动,保护民警积极性。

  (二)明确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定位,为警民关系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各级公安机关要准确理解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深刻内涵,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明确加强警民关系的指导思想和职能定位,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为理论基础,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根本目的,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努力构建平等、互信、互利、双赢的新型警民关系,全面加强警民关系建设。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方式方法,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警民关系建设大格局和长效工作机制。构建纵横联动的警民关系建设体系。从纵向上,要整合宣传、公共关系、新闻发言等相关职能,设立专门机构,利用媒体和网络广泛建立类似于“交通之声”的警民沟通互动平台和工作模式。从横向上,争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整合公安、医疗、水电气、市政等社会救急和服务资源,规范服务群众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联动机制。争取通过政府设立社会服务救助信息中心,统一接受群众求助,协调和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受理,确保有求必应,言而有信,最大限度地发挥服务群众的职能。

  (三)坚持以民为本,把群众工作作为警民关系建设突破口,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公安工作中,核心问题就是坚持以民为本,执法为民。一是充分履行职能,确保群众安全。严密落实打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和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黄赌毒等污染社会风气的违法犯罪问题,努力减少治安灾害事故及损失,为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二是提高执法质量,赢得群众信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打牢执法为民思想根基,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警务公开力度,强化内外监督,把执法水平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三是增强对群众的真实感情,大力加强群众工作。努力打造“公众警务”,深入开展“万警进万家,万家评万警”活动,总结推广群众工作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提高全警群众工作能力。突出派出所群众工作地位,把对群众真实感情作为检验民警政治素质的重要标准,制定刚性指标,推进群众工作深入开展,拉近警民双方的情感距离。

  (四)坚持以警为本,改善公安机关形象,建设群众满意公安队伍。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公安队伍建设中,核心问题就是以警为本,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以过硬的形象和素质重塑民警执法权威。一是坚持政治建警。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思想政治工作要体现亲和力、感染力和针对性,把群众观念、责任观念和忠诚奉献等品质渗透到民警心中,切实提高政治素质。二是坚持从严治警。严厉查处违法违纪特别是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向群众展示公安机关的勇气和决心,形成扶正祛邪的浩然正气,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三是坚持从优待警。着重减轻基层民警工作负担和精神压力,使他们集中精力做好群众工作。努力打造和谐警营,创造积极向上的工作和思想氛围,形成官爱警、警爱民、民拥警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提高工作效率。

  黄岩公安分局 俞忠林

【作者】:  【编辑】: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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