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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通知

2013年06月09日 10:08  来源:  【进入论坛】

  各村(社)、社区:

  为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村(社)社区民主自治管理的实施,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全面增强村(社)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深信入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经研究,制定西城街道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一、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计生户,除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奖给1000元外,街道办事处再奖给500元(前提条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小孩1990年10月1日出生,且小孩年龄已满14周岁)。

  二、提倡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产后自觉落实结扎节育措施的奖励300元;对一孩产后自觉落实放环节育措施的奖励50元;落实结扎节育措施后造成复孕并自觉采取补救措施的,街道解决手术费用,并给予营养补助300元;带环怀孕并自觉落实补救措施的除解决手术费用外,再给补助100元。

  三、建立计划生育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违反计划生育对象经查实后并落实补救措施的奖励500元;已出理计划久生育,计生部门尚未掌握信息的奖励300元;对举报都做到保密和保护。

  四、农村独生子女领证后享受2人建房面积。

  五、对计生特困户、术后后遗症病人街道都要作为重点对象,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和慰问。

  二OO六年六月八日

【作者】: 【编辑】: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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