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浙江在线-黄岩支站 
您现在的位置: 黄岩新闻网 > 专题频道 > 五水共治 > 省市动态
我市检察机关全力护航“五水共治”
2014年07月07日 10:43 来源: 台州日报 【进入论坛】

  防,防在先;惩,惩得严;办,办得快。今年以来,围绕“五水共治”,我市检察机关专门开展了加强“环保检察”,服务和保障“五水共治”专项行动,把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作为重点工作,着力打击以破坏水环境为重点的环保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环保检察’、服务‘五水共治’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表现,是检察机关融入大局、服务中心的必然选择,也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民生民利的职责要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志君说。

  “零容忍”态度打击水环境污染犯罪

  今年6月4日,由高检院督办、椒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潘某、沈某环境污染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潘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沈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被告人非法从事电镀加工,并将电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8条河,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直至被查获。经检测,该电镀厂排放的电镀废水总铬、锌浓度均超出国家规定排放标准限值3倍以上。

  这是今年我市检察机关查办的系列涉水案件之一,彰显了检察机关护航“五水共治”的力度和决心。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刑法和“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严厉打击涉水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水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始终保持对环境污染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为“五水共治”保驾护航。

  据统计,2013年12月到2014年4月,台州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8件26人,同比件上升800%,人上升1200%;批准逮捕16件20人,同比件上升1500%,人上升1900%。

  涉水案件办理实现快捕快诉

  “办理涉水污染案件,从‘严’,也要从‘快’。”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侦查监督处处长郑永省说。

  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取证固证,做到快捕快诉。

  今年6月20日,天台县检察院从快批准逮捕一起环境污染案,张某等3人因涉嫌环境污染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市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了对基层院的业务指导,规定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捕前、诉前报市院业务部门备案,加强对办理此类案件的捕前、诉前、庭前工作指导,注重客观性证据审查,确保案件质量。”郑永省介绍。在严格走司法程序的基础上,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侦查等手段,缩短办案时间,做到涉水环境污染案件的快捕快诉。

  针对破坏水资源水环境、危害生态安全的案件,市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了备案审查,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各地都确定由专门办案小组或专人优先办理。黄岩区、路桥区检察院纷纷建立涉水案件办理的“绿色通道”,实现此类案件快捕快诉、从严查处。

  建立健全协作制度形成合力

  高污染企业的“三废”排放问题一直是台州环境整治的“重中之重”。

  今年1月,黄岩区检察院查办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黄岩区恒光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及股东周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依法判处罚金十万元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从去年开始,黄岩区检察院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与区环保局合作,开展“司法解释进企业”活动。截至今年4月,已走访开发区医化园区和北城的十余家涉污企业,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联手,增强治理工作的有效性。

  今年,市检察院会同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治理环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决定建立联席会议,定期研究解决执法中和工作配合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建立日常联系工作制度,确定建立日常工作联络员制度和会商制度,建立健全环保信息交流共享机制,要求各单位在每月3日前将上个月环境违法犯罪查处情况相互通报,重大案件立即通报。

  通过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各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五水共治的合力进一步形成。

【作者】: 陈兴多 崔瑛 徐瑾  【编辑】: 蒋梦莹
推荐阅读

高温,对于很多室内工作的人而言,或许只是一个数...【详细】

近日,北洋镇康山村的村民牟永胜,种的南瓜大丰收了...【详细】

在橘乡,“全民健身日”这天,城区的大街小巷也...【详细】

最新热点+更多
全区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工...
浙东南台州智算中心战略合作框架签约仪式举行
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和宣传工作走在全...
全区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工...
浙东南台州智算中心战略合作框架签约仪式举行
上垟乡开展“八一”建军节慰问活动
2011年03月01日 黄岩新闻
城南派出所:实字当头全力推进禁毒工作新局面
禁毒宣传进文化礼堂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 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
黄岩11宗地块亮相长三角土地展
黄岩区融媒体中心主办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34号 浙ICP备08109618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6-8476507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黄岩新闻网版权所有 .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