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港城天气炎热,气温持续在29℃以上,许多劳动者仍坚持户外工作。据有关规定,每年6月至10月期间,从事露天工作及室内工作场合的温度不能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每人每月可获得150元补贴。尽管规定明确,但记者走访中发现,目前我市仍有不少企业拒向户外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对此,劳动者应如何维权?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及资深法律人士。
规定:符合条件者每人每天高温补贴6.9元
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显示,每年6月至10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或者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不含33℃),即为高温作业,应发高温津贴和提供清凉饮料,两者缺一不可。高温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天数折算,每人每天6.9元)。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发放高温津贴不是一项福利,而是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的保护工作,是维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的重要措施。”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减轻工作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调查:仍有部分企业拒发高温补贴
尽管国家针对高温作业人员的高温补贴有明文规定,但记者走访中发现,并非所有高温作业劳动者都收到了这份“暖心钱”,不少私企、个体户对发放高温补贴并不积极,而部分高温作业人员甚至自己也不知有高温补贴这一回事。
“我在这个公司工作了两年多,从来没有领过1块钱的高温补贴,也没有听说过有高温补贴这回事。”赤坎一物业公司保安陈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入职以来领的一直是固定工资,公司从未发放过任何补贴,更别提高温补贴了,即便是湛江发布高温预警信号期间,老板也仅是给员工发了两箱凉茶饮料。“为什么不去投诉或维权?”针对记者提问,陈先生表示,担心投诉会把工作丢了,因此,公司员工对无高温补贴一事无人抗议。
陈先生尽管没领到高温补贴,至少还喝到了解渴的凉茶,而长期在户外高温作业的建筑工、外卖员等就没那么幸运了,记者随机走访了10多名建筑工及外卖员。调查发现,有半数的建筑工及外卖员不知道自己有高温补贴这项权利。“我们劳动又没有签下什么合同,工钱也是口头协议,能找人家要高温补贴?”“现在的建筑公司都是层层转包,高温补贴该找谁要?”对于领不到的高温补贴,不少建筑工及外卖员不仅无奈,更缺乏维权意识。
解读:高温补贴不得以实物冲抵
部分企业,为员工发放清凉油、毛巾、凉茶等防暑降温物品后,以此为借口不发高温补贴。没有高温补贴,给员工发了清凉茶等饮料行不行?据有关条文规定,高温津贴只能以货币形式发放,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冲抵高温津贴,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实际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劳动者只要在劳动过程中较完整地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支配,符合规定的高温津贴发放条件的,都应得到高温津贴。因此遇到以实物冲抵高温补贴的违规单位,劳动者同样可以投诉举报。
非在编人员,临时工是否有权享受高温补贴?据了解,部分单位及私企在发放高温津贴时,区别对待,仅对在编人员或签署合同员工发放高温补贴,而对一些“临时工”、劳务派遣员工等所谓“编外人员”则不发放高温津贴。“这也是不符合规定的,2013年7月1日起,国家人社部出台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规定劳务派遣员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也就是说,劳务派遣人员也应享有高温津贴。”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支招:遭遇拒发高温补贴如何维权
“当律师多年,却极少接到劳动者关于领不到高温补贴的维权请求,这不仅是因为金额不大,更多体现了劳动者的法律维权意识不够强。”有多年从业经验的邓律师告诉记者,高温补贴是强制性的规定,单位若拒绝发放,将受到处罚。
依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用人单位未提供清凉饮料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单位拒不发放,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