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安徽、海南一些环卫工人、快递员、建筑等行业劳动者表示“从未领取过”高温补贴,有的甚至“从未听说过”。记者采访的企业负责人坦言,一般除非员工主动提,企业是不会告诉员工有“高温补贴”的,并认为“这些应该是国企发放的”。
近日来,我国已经进入了三伏天气,一些地区也出现了“烧烤模式”,在高温酷暑的情况下,那些从事室外工作的劳动者受到了舆论广泛的关注,他们之所以受到关注,除了敬意之外,舆论更多的是对这些劳动者无法得到法定的高温补贴表示愤慨。
一些稍微有点“良心”的企业,虽然不发放高温补贴,但是他们以发放饮料、绿豆汤、糖茶之类的物品来代替。应该说,这种行为要比那些什么都不发放的企业要好的多。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借口。事实上,人社部下发的通知,已经明确指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一些在烈日下工作的工人竟然从来没有听说过“高温补贴”。然而事实上这种情况,在我国远离大城市法制意识淡薄的城乡地区是相当普遍的。正如材料中所说的,由于劳动者属于弱势一方,多数劳动者怕得罪雇主而选择了沉默,劳动者为了保住来之不易的工作,谁还能为了一点高温补贴而去得罪工厂老板呢?
从以上的情况来看,工人之所以得不到高温补贴,有工人自己的原因,也有雇主的原因,但是恐怕根本原因还在于相关劳动监管部门的监管缺位所致。试想,当一个社会中,很多农民工的工资都无法按时足额发放,还怎么能够要求把所谓的高温补贴发放到位呢?对于很多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来说,高温补贴只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奢求。如此看来,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期待着劳动监管部门能够切实履行好职责,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笔者认为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能够得到高温补贴,不仅仅是一种经济上的受益,更是对劳动者劳动尊严的肯定与维护。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温补贴的发放其意义应该大于其本身的价值。劳动创造了这个世界的物质财富,我们得以从容地生存与这个世界之上,全仰赖千千万万个劳动者的辛勤劳动。所以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是一种美德,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则是一种不容逃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