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的目标和价值追求,是最根本、最管用、最持久的治理方式,延伸至基层,村级治理现代化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神经末梢,事关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近年来,区司法局全力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牢牢把握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政府法务部门、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法机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服务窗口的定位,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依法治国的基层实践,高质量推动“法治黄岩、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我区基层法治建设的现状
(一)聚焦“八五”普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全力夯实“民主法治村”建设。推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成为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生动法治实践,不断适应农村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大力开展“法律进村”活动,通过宪法入户、法治进宗教场所、法治文艺演出、“文化礼堂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发挥一村一顾问作用,帮助各村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村务公开、决策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区建成全国级民主法治村3家,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65家(含全国级)。建成金带路民法典主题街巷、西江公园民法典主题公园、后庄村法治公园三个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二是全力夯实农村法治基地建设。结合礼堂、园、墙、廊、窗、屏等多种载体充实法治元素,促进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辅而行。培育培育宁溪法治文化公园、北洋宪法公园、山前村等20余家“法德文化阵地示范点”。依托“农家书屋”工程,在全区349个行政村设立“法律图书角”。建成南城、北城、北洋、宁溪、院桥等五家市级“法治宣传规范化乡镇(街道)”。
三是全力打造以案释法精品组合。精心打造“957与法同行”栏目,邀请律师、法官、检察官走进黄岩广播电台直播间直接与听众互动,用身边人、身边事以案释法。自2017年6月开播以来,解读民间借贷、婚姻、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典型案例300余期,取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编撰普法系列丛书《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警示读本》和《青少年以案释法读本》《常见民商事案例》《民间常见案例以案释法》送到全区各乡镇(街道)、各村居(社区)。组建区“八五”普法讲师团,到农村地区开展“菜单式”法治巡讲。通过集中授课、自主学习、线上线下培训等多种形式,稳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法治带头人”582名,“法律明白人”1325名,“学法用法模范户”4696户。
(二)聚焦法治增值服务,厚植良法善治根基
一是推动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将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区347个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村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全区配备19台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引导使用10000余人次。
二是优化“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阵地,统一全区1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34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的标识、指引,方便群众获得信息、寻求帮助。今年以来,全区各法律服务站点开展各类法律服务2000余人次,接待来电来访3000余人次。编印《律师信箱》5期12000余份发送到全区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
三是推进涉农法律援助应援优援。坚持原则,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制度,打破管辖壁垒,降低涉农援助门槛,实现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全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决定、当天指派、当天律师介入”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三)聚焦基层基础建设,构建乡村法治良序
一是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引领的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整合行政复议、仲裁、公证、法律援助等职能,畅通诉调、访调、仲调、援调、警调等衔接机制,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庭外”。2023年,全区各调委会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86件,涉及金额6.8亿元,其中诉前调解3000件,化解各类疑难复杂案件437件,引导司法确认2565件,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全力开展人民调解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吸收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形成以兼职调解员为基础,专职调解员为骨干,专家队伍为后盾的多层次复合式调解队伍,做实做强行业性专业调解委员会。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线上线下“点单式”学习和典型案例教学“双轨并行”教育培训机制,开展调解沙龙82期,复杂疑难案件分析会12场,常态化提升调解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同时持续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比、调解典型案例和优秀案卷评选等活动,充分调动调解员的积极性。积极培树挖掘优秀调解员新进典型,我区调解员王俊麟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进一步增强了调解员的荣誉感。
三是积极打造省级金牌调解室。不断挖掘辖区内调解特色亮点并加以重点培育,形成调解品牌效应,以点带面推动辖区内调解工作优化升级,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当前已建成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两家:宁溪镇阿瑞调解工作室,东城街道调委会老娘舅调解工作室。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品牌美誉度亟待增强。当前基层法律服务的推广传播方式较为单一,社会影响面不大,未能形成一定格局的品牌效应,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定位与作用缺乏应有认识。公共法律服务所提供的“产品项目”广度与深度不足,服务的内容与范围不够明晰,有些仅仅就是将原有的行政职能简单的打包整合,未能契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律需求,“普惠性”“公益性”的价值没有彰显出来,群众没有将公共法律服务作为其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选项和最优选项。
(二)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亟待夯实。我区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缺乏长期规划和统筹安排,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和整体效应。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影响力作用发挥不明显,成效难以量化。如文化礼堂建设未能将法治文化元素深度融入,缺乏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上档次的法治文化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停留在表面,一些乡镇街道和村居被动应付,与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未能有效衔接。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紧扣功能定位建设,以品牌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全力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的“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牢牢把握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方向,打破地域限制、整合现有法律资源提高公共法健服务水平,推进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通过远程服务和网络服务模式,切实解决欠发达地区法律资源不足问题,为普通民众的法律救济期待带来公平正义的实现福音。打造全媒体、立体化的百姓“问法说事”平台,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打造“永宁”法律服务团,将法律服务的关口前移。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点帮扶村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帮助做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为重点帮扶村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等工作把好法律关口。切实发挥律师作为“家庭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助力群众解决涉法难题,为低收入农户精准脱贫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二)紧扣系统布局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落地生根。深入践行“枫桥经验”这一“东方之花”,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引领的解纷格局,完善多调联动机制,引导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外”。按照80%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要求,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矛盾纠纷化解队伍,分层次开展业务培训。以法律援助为切入点,依托现有“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通过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等开设法律援助窗口、派驻援助专职工作人员、建立援助工作站,并设立法律服务机构、法院、残联、妇联、工会等行业领域法律援助工作站或维权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实体平台体系。全面推进“承诺制”,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法治建设成果“获得感”。
(三)紧扣服务水平建设,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以“服务百姓、保障民生”为依归,主动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遵循内在价值规律,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度。充分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新载体、新形式,特别是借助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及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介,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方便群众随时随地了解掌握日常所需的法律知识。以“扬帆行动”为契机,在律师队伍中锻炼培养一批研发人员,精研“服务菜单”。健全社会激励机制,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与医疗卫生、税务、工商、民政、教育等部门的衔接互补,形成政府主导下多部门并举、多种资源并用的良性互动局面,引导和激励更多的市场主体进入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让每一个遇到法律问题的群众都能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单位: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