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如意实业有限公司递交的《企业自查情况表》及随附资料顺利通过台州海关审查,海关不再对该公司开展实地核查。这标志着海关核查“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改革落地台州。
“这份《企业自查情况表》涵盖20项内容,企业需依据实际情况逐项对照。比如这一项,需提供相关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资料,整理完备后务必及时提交给我们。”在浙江如意实业有限公司,台州海关工作人员正深入企业,开展细致的实地指导工作。针对“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管理核查”事项,海关工作人员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围坐一处,就《企业自查情况表》及随附资料进行详细解读与梳理,帮助企业清晰把握自查方向,让自查工作更具条理、更加高效。
“新模式赋予了我们更灵活的自主安排时间。以往在应对海关核查时,时间安排常与生产计划冲突。现在,我们能根据自身生产进度,合理规划自查工作,不再手忙脚乱,生产与自查得以有序兼顾。”浙江如意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王伟在谈及新模式带来的变化时,难掩欣喜。
海关总署于2021年推出“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改革。今年3月起该模式向全国范围推广,本次推广的新模式扩大了企业的适用范围,从原先的仅适用于AEO企业(海关认证的具有高信用等级和国际通关便利资质的企业)扩大到了在海关“多维度企业画像系统”信用评估分75分及以上的企业,以及部分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加工一类企业。同时,新模式还扩大了核查事项范围,由原先的3项增加到了现在的45项。
据了解,传统核查模式下,海关需投入3个工作日,依次开展单证比对、实地验核、调查取证等工作,流程繁琐且耗时较长。而“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推行后,单次核查耗时从24小时锐减至4.5小时,作业时长压缩幅度高达81%,极大地提高了核查效率。
“这不仅减少了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保障企业生产节奏不受影响,从海关监管角度来看,还能将更多人力、时间投入到其他重点工作,显著提升核查监管效能,实现海关与企业的双赢。”台州海关稽查科副科长金宁彬对新模式的优势进行了深入解读。
为确保这一创新模式在黄岩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台州海关在广泛深入开展定制化政策宣介的同时,还组建了由业务骨干和政策法规人员为主体的专家小组,全程跟进从前期指导、过程风险防控到企业自查报告审核的各个环节,及时解决疑问,化解风险。通过加强线上密切指导,实现线下“非侵入”式监管,做到了企业生产与海关监管两促进、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