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创新推行《建筑渣土处置法律责任告知书签收回执书》机制,以制度规范化推动建筑渣土管理从“以罚代管”向“源头共治”深度转变,成效显著。这一前置指导、精准服务的模式,不仅破解了渣土监管难题,更成为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探索“无事不扰”执法新实践的生动范例。
“过去部分项目方对渣土处置规定理解不深,很容易因违规受罚。现在有了这份回执书,我们在源头就把责任讲清楚、把规矩说明白,相当于给城市环境上了‘责任保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副中队长徐道仁介绍。针对建筑渣土处置环节多、监管难度大的痛点,该签收回执制度凭借清晰的手续流程,成为从源头规范处置行为的关键抓手。
据悉,今年8月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城区创新落地“法定责任事前告知签收”机制,彻底改变以往“只告知、无签收”的弊端。该机制通过“三环节闭环”推进:事前在办证中心窗口主动发放告知书,事中由执法队员上门服务,向项目负责人发放资料、逐条解读法律责任并现场答疑,待对方完全理解后再签字确认,构建起“事前告知、事中提醒、事后处罚”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为确保机制落地,执法队员已走访城区所有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及运输单位,累计完成30余份《告知书》当面签署与回收,实现责任告知全覆盖。
“这份签收回执就像‘操作指南’,帮我们提前规避了法律风险,也保障了项目建设进度。”台州市鸿峰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赵海侠坦言,自机制推行以来,公司未再因渣土处置不当受到行政处罚。
“我们核心是变‘被动查处’为‘主动服务’,执法的目的不是处罚,而是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徐道仁表示,目前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的违规案件数量同比明显下降;对于经提醒仍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执法部门则依法依规处理,确保监管闭环无漏洞。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深化该机制应用,探索将其融入建筑垃圾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进一步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让法治赋能切实转化为城市环境改善的实效与群众可感可及的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