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文艺精品,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文艺精品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台州市文艺精品扶持奖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我区公共文化机构、文化企业、文化类社会组织、文艺团体。
(二)本区常住人员。
(三)以黄岩为选送单位或创作主体的重大项目(作品),版权或评奖申报权归我区有关机构(个人)所有或共同拥有的。
二、申报要求
(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申报项目符合《台州市文艺精品扶持奖励办法》的支持方向和本年度确定的扶持重点。
(三)已获得过市财政资金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今年扶持的重点
(一)围绕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2022年)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州提出“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嘱托20周年(2022年)、八八战略提出20周年(2023年)、台州撤地建市30周年(2024年)、一江山岛战役胜利70周年(2025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重大革命题材的创作项目,有望获得省内、国内大奖,能产生重大影响,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文艺创作项目。
(二)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创作反映现实生活、体现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的现实题材项目,如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数字化改革、全民战疫情等具有现实意义的创作项目。
(三)充分利用台州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重点策划反映台州重大历史题材或历史事件的文艺作品,突出宋韵文化、和合文化、浙东唐诗之路等重大主题的创作项目。
(四)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创作反映台州人民大力弘扬大陈岛垦荒精神,争做“最美台州人”的生动实践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扶持类的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原则上需在2023年6月之前;申报奖励类的作品,其获奖或发表时间必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内。
(二)扶持类项目需提交项目申报书、内容大纲、项目策划书等材料;奖励类的申报需提交获奖文件、证书或国家级期刊发表等证明材料、作品本身的音视频、图片、文字等材料。所有申报项目需规范填写《2022年度台州市文艺精品扶持项目申报表》、《2022年度台州市文艺精品奖励项目申报表》。以上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材料(以U盘或者移动硬盘的形式),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评审。
(三)申报时间截止为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黄岩区委宣传部文化科。联系人:罗冰诗,联系电话:84120806,电子邮箱:tzshd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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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台州市文艺精品扶持项目申报表
2022年度台州市文艺精品奖励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