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集中征缴时间为2026年10月至12月25日。
我区2027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与上年度保持一致,18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为1825元每人,其中财政补助1155元每人,个人缴费670元每人。个人缴费中包含长期护理保险个人每年缴费30元/人;18周岁(含)以下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795元每人,财政补助同样为1155元每人,个人缴费640元每人。
本次参保范围覆盖全区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居民,还包括在我区就读的台州市外户籍学生、与本地户籍居民形成婚姻关系的非本地户籍居民、持我区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及其学龄前子女、持港澳台有效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同胞、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未就业外籍友人。
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和2026年一致,多项医保惠民政策持续落地实施,群众保障待遇进一步完善。针对0—6周岁参保的儿童,省内门诊最高报销比例可提升至70%,年度门诊最高报销限额提高至1万元,大幅减轻家庭就医负担。生育支持政策方面,参保的孕产妇可享受“生育服务包”待遇,覆盖“孕前、孕期、分娩、产后”全过程。单胎顺产最高可享受到9995元的全额保障,单胎剖宫产,最高可享受到10945元的全额保障。此外,为解决“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社会痛点,从去年开始,浙江省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简称长护险),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提供专业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凡我区参加城乡居保的参保人员,同步参加长护险。今年8月31日起,参加机构护理的重度失能人员待遇标准从35元提升至每天50元,将进一步减轻失能人员的家庭负担。
区医保局提醒,未在集中征缴期期间参保缴费的,会有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中断一年,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等待期间是不享受医保待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