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今日黄岩》上看到富山乡的19个村把“五水共治”内容都写入了村规民约,笔者认为这一做法各乡镇街道都可以效仿,值得推广。
村规民约,顾名思义就是是由村民共同来制定,用来约束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当下“五水共治”是一项由政府主导,群众共同参与的民生工程。在治水的过程中,像一些工程性的投资,比如污水纳管,这些都应该由政府负责。而治水中的一些保护水源的行为,却是人人有责。
但是现在还有一些村民生活习惯改不过来,喜欢把垃圾倒到河边,扔进河里,使得生活垃圾也成为严重的污染源之一。因此,将“五水共治”以民事约定的形式,融入到村民的日常生活和村民规范中,使村民自觉履行好相应的义务,形成“五水共治”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普遍共识,能够减少污染,有利于治水。
【作者】:
顾晶晶
【编辑】:
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