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人性的制度,让我免于责罚,同时我还在服务中真切感受到了执法人员的辛苦!”一名越门经营当事人苗某在执行2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免罚减罚后,感触颇深。
近日,院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巡查至辖区一家水果店门口时,发现该店门口摆放着几箱水果,属于越门经营行为。执法人员随即让负责人苗某进行改正,并让其签署《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考虑到你的店刚开业,且是首次违法、情节轻微,你可以申请参加市容和环境卫生文明劝导‘执法体验日’活动,折抵罚款。”执法人员刘珂松说。
苗某穿上红马甲,参加文明劝导活动,他向过往行人发放了《台州市文明促进条例》等宣传资料,并对越门经营、占道经营的行为进行劝导。
院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践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的监管理念,以公益服务折抵罚款,将“执法+服务”有机结合,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构建共建共享的新格局。
“执法的初心是为民服务,罚款只是一种辅助形式而绝对不是目的。变‘严罚式’为‘容错式’,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公益减罚’,让违法者变身普法员、管理员,更能提高他们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同感。”院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马哲虎说。下阶段,院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立足本职,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创建“枫桥式执法队”。
【作者】: 记者 蒋奇军 通讯员 潘 峄 【编辑】:朱慧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