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实施,该协定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借助海关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便利举措,浙江黄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单证员陈丽娜足不出户就向杭州海关所属台州海关成功申领到了台州首份中国—塞尔维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凭借这份证书,该企业此次出口的2000箱盐水金枪鱼罐头可在塞获得关税减让约57000多元。
“我们与塞尔维亚客户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合作以来,订单量持续增加,今年上半年,企业对塞尔维亚出口380余万元,较2023年同比增长约120%。现在,有了这个协定红利的加持,我们对后续扩大塞尔维亚市场更有信心了!”浙江黄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兆明表示。
据悉,协定生效后,中塞双方将分别对90%的税目逐步相互取消关税,其中,超过60%的税目在协定生效当天立即取消关税。双方最终零关税税目的进口额比例都达到95%左右,广泛覆盖了彼此主要出口产品。中国的汽车、光伏组件、锂电池、通讯设备、机械设备、耐火材料以及部分农水产品等进入塞尔维亚市场时,塞方进口关税将从目前的5%—20%逐步降至零。塞尔维亚的发电机、电动机、轮胎、牛肉、葡萄酒、坚果等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时,中方进口关税也将从目前的5%—20%逐步降至零。
为帮助企业精准尽享政策红利,在协定生效前,台州海关结合辖区对塞尔维亚的进出口贸易情况,及时宣传政策,提醒指导企业提前谋划享惠方案。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贯和靶向服务,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原产地政策,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e打印’等签证便利化举措,助力企业便捷享受进口国关税减让政策红利,助推台州外贸发展。”台州海关综合业务一科科长王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