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对江口街道某工地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工地项目在工地围墙外挖了一个简易池子作为沉淀池,部分积水从池中溢流而出。经现场查看,该工地临近芦村河,简易池离该河流约三四十米,溢出的积水流入芦村河。
“我们这个沉淀池比较简陋,可能效果不太好。下面的沉渣比较厚,导致部分积水溢出。”工地施工现场负责人薛某解释道。
薛某称工地原建设沉淀池位于工地内部南侧,因施工进度接近南侧地块后,拆除了原沉淀池,便在围墙外侧建设了简易池子用于沉淀。但因只挖了一个池子,效果不如预期,导致积水溢出。
执法人员现场告知薛某,工地污水需经过三级沉淀池过滤后进行排放,督促该工地尽快按照水保方案要求设置三级沉淀池。同时,通知其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调查询问。
芦村位于椒江、永宁江、灵江三江汇合处,是我区唯一港口所在地,建有万吨级深水码头2座。工地现场靠近的芦村河虽然是支流,但是河流四通八达,违规排放工地积水的行为会影响河道行洪稳定及水生态环境质量。
今年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化部门执法协作配合,开展河道行洪“破障”执法专项行动,联合区水利局、区五水办、市政部门及各属地乡镇街道等开展联合执法6次,出动75人,发现问题14个。立案查处各类水行政领域违法行为9个,已收缴罚额超过13万元。
【作者】: 记者 蒋奇军 通讯员 吴灵萍 【编辑】:朱慧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