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偷排泥浆到九龙大桥附近的永宁江流域,对河道造成污染。机动中队执法人员立刻赶往现场进行勘验,了解情况。
经查,某公司正在附近进行管道施工,因其未做好施工过程中泥浆的防渗工作,导致泥浆漫至永宁江边的绿道。绿道是市民日常散步的地方,该公司工作人员怕影响到市民散步,便直接用水把泥浆冲进了永宁江,造成了河道的污染。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禁止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800元的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当事人已缴纳罚款并完成相关的整改措施。
下阶段,执法人员将加大对辖区内的水环境污染的执法力度以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拓宽生态环境污染举报投诉渠道,共同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作者】: 记者 蒋奇军 通讯员 张 霖 【编辑】:朱慧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