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岩分中心获悉,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功能,我市优化调整了公积金若干政策。新政策11月起实施。
新政策调整了最高和最低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原来的100万元提高至13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原来的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低贷款额度从原来的25万元调整到4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低贷款额度仍保持25万元。
新政策还统一了首套和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二套房的(房龄超过20年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首付比例由20%和30%统一调整为20%。“比如购买一套200万元的房产,如果是二套房,政策调整前购房人需要拿出至少60万元的首付款,政策调整后仅需40万元首付款。这个政策出台后,可以为资金不足的购房职工减轻压力。”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岩分中心贷款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说。
此外,允许借款人还贷期间申请贷款展期。展期后,贷款总年限不能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政策调整后,缴存职工能够申请的贷款额度更高,支付首付比例更低,同时,还可以延长还贷期限,多项贷款利好政策出台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安居作用,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