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你怎么看?
网络直播很无聊,可为啥还是那么火?
目前的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比如:映客、花椒、斗鱼、趣播、熊猫TV、花样直播、小米直播、易直播等等。以一直播平台为例,我们会经常听到主播说“谢谢宝宝的小黄瓜,谢谢宝宝的保时捷”,而保时捷大概价值人民币120元,如果是游艇的话高达人民币1000多。看到屏幕上各种礼物或者虚拟货币的刷屏,那实际上相当于赤裸裸的现金流啊。来钱和花钱之快,让人不禁感叹。网络直播既然这么火,到底是为什么呢?
[详细]网络直播乱象“异军突起”
各种直播乱象“辣眼睛”。网络直播的热度持续发酵,现在已经俨然成为了互联网行业的现象级风口,即将步入全民时代。但是,头发太长了可能面临长虱子,积木太高了可能意味着要倒塌,网络直播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不文明不和谐的现象。
[详细]网络直播收益内幕
调研显示,33.1%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元以下,14.6%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至1000元,15.9%的网络主播月收入1000至2000元,18.0%的网络主播月收入2000至5000元,不到一成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0元至1万元,不到一成的网络主播月收入万元以上。
据业内人士介绍,经纪公司一般很少会和网络主播签雇佣合同,按现在的状态,网络主播与公司之间只是合作关系,个人受到的约束和监管比较小,那些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网络主播基本上都属于这一类。
[详细]网络主播的收入如何征个人所得税
网络主播如未受雇于单位,以个人名义独立从事网络直播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税。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则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超2万元,适用比例税率20%;超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详细]网络安全法是个啥?三大看点吸睛
看点一:不得出售个人信息。尤其是这几年,倒卖公民的个人信息而谋取利益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收集,倒卖已经屡见不鲜。
看点二:建立网络实名制。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看点三: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网络诈骗的手法越来越高明,诈骗对象已经从文化水平较低的人群开始向高文化水平的人群转变,令人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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